为切实搞好我村消防工作,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村居民要严格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一、参加村委会组织的消防知识学习和培训,遵守居民防火公约。
二、按照村民会议要求,服从户长安排轮流挂牌执勤,负责防火检查,共同搞好社区的防火灭火工作。
三、经常教育家庭成员小心用火,对家中老、弱、病、残、嗜酒等五类重点人员严加看护和管理,禁止他们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用火,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四、不得违章使用火源,严禁将灶灰乱倒乱放,熏烤腊肉、烘烤衣物、粮食等,要有人看管,点蜡烛和熏蚊香要与可燃物保持的安全距离。
五、不得违章用电,不乱拉接电源线路和用铁丝、铜丝、铝丝代替保险丝,不超负荷使用。
六、不得私自储存、使用、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销售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柴草堆放要远离住房周围、与住房保持一定的距离,禁止在房前屋后和柴草堆放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七、协助配合居委会组织开展的防火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八、自觉参加义务消防队伍,积极参加灭火救援,发生火灾立即赶赴现场参加扑救。
九、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村委会领导报告,或向公安派出所举报。举报电话:0857-87020xx.
十、发现火情立即拨打电话119报警,不得谎报火警。
村民户必须履行上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未履行责任造成事故的,将按照予以处罚,后果严重的交由公安部门追究责任。
村委员会(章) 户 主:
村委会主任(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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