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现甲方将____室内装修工程委托乙方承建,经双方协商,确定如下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按总价合同法计算,如有增减工程量,按预算价进行单价法计算,如该项目没有预算价,则双方友好协商商定。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具体预算附后面):
室内泥水工程(墙体结构改造等)。 天花工程(主人房木天花制作等)。 水电电位修改工程(包括洁具安装等)。 油漆工程。 门窗工程工程。
四、 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的《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 工期:
本工程之签订合同日起计算,计算工期为30天完工(如遇雨天及其它等客观原因所造成的拖延工期不计)。
六、 付款方式:
开工日支付整个工程款30%,在工程进度达到50%左右时付整个工程款的80%,整个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后付完整个工程款。
七、 甲方责任:
提供施工水、电源供乙方使用。
八、 乙方责任:
(1)负责做好装修产品及原有甲方装修产品(厅地板、厨房、洗手间)的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原貌。
(2)遵守甲方物业管理的规定,确保甲方取回装修押金。如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无法全数取回装修押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金额
(3)确保施工安全,装修期间如发生人身安全、损坏公共财物等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九、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 本合同经双方签名后生效,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时间(二年)。保修期完以及甲方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然失效。
十一、 合同未尽事宜,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为准,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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