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网络设备的采购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1.设备品牌、供货数量、规格及报价。
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设备有关的软、硬件产品、附属设施、服务或其他设备正常运转必需的配件时,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 、 质量要求
设备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现行标准。设备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部件或者整台设备,直至取消本合同,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交货、运输、包装
3.1 交货时间:合同签定35日内。履约过程中,甲方可根据需要调整供货时间。乙方应于交货同时提供本合同所要求的设备相关技术文件。
3.2 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和丢失时,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补货期限内尽快补货。
4、验收
4.1设备到达后,甲方对设备数量清点和包装查验,无论甲方是否对数量和包装进行检验不影响设备的安装,甲方对外包装检验合格不代表乙方设备质量验收合格。设备在交付甲方使用前非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受损或灭失或者造成第三者受损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或负责赔偿。 6、付款
6.1合同总价:小写:165000元
大写:壹拾陆万伍仟元整
6.1.1合同总价值的80%(即¥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1.2合同总价值的18%(即¥,将在整体验收完毕并签署验收合格单后,由乙方开出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三日内付款。
6.1.3剩余2%设备款(即¥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由甲方质保期满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支付。
6.2支付方式:对公转账 7、保修与维护
7.1设备质保期为12个月,自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单次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免费维修、零部件更换等服务。只要甲方提出质量要求,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如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在48小时内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2质保期期内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采购商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质保金内扣除,若质保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7.3 质保期内设备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
7.4 质保期过后,乙方对设备的维修、更换服务收取成本费,只要甲方提出书面维修、更换要求,乙方应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
8、质量保证
8.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在交付时没有材质或工艺上的缺陷且符合甲方提出的技术标要求;乙方应保证其出售的设备可供正常和恰当地使用,并且在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的前提下,在设备的寿命期内运转良好;设备的材料和零部件均应符合或优于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8.2如果由于工艺的复杂性或或缺陷的复杂性或交付数量巨大或其他甲方认为正当的理由,使得甲方无法在设备调试完成后查验出设备的质量瑕疵,那么,只要甲方在设备验收后的一年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其零部件与前述标准或规范不符,甲方仍有权以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12、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的更改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均须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合同的变更部分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附件包括‘设备基本配置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年 月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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