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2 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 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及调休安排通知如下:
(一)4 月 29 日(星期日)至 5 月 1 日(星期二)放假,共3 天。其中 5 月 1 日为法定节假日。
(二)4 月 28 日(星期六)补 4 月 30 日(星期一)的课。原安排在假期的课程暂停,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
(三)担任成人高等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按课程表安排的周次进行授课,不进行对调或安排补课。如与普通高等教育调休或调课造成上课冲突的,任课教师应于 4 月 17 日(星期二)前到继续教育学院办理调课手续。
xx学校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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