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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个人车辆赠与合同

2024-04-28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汽车(应写明该汽车的具体信息、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 的证据名称,购买该汽车时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 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 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 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 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 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 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下列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 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诺成行为。 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 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 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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