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政府:
为了改善消防大队、中队官兵生产生活环境,我县于年6月立项对原消防大队、中队危旧营房进行搬迁新建。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30万元,积极争取到国家公安部、省消防总队补助款50万元,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0万元投入工程建设。有力推进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现新建营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但因我县财政困难,无力投入更多资金用于工程建设,目前项目资金缺口高达110万元,工程建设基本处于停工状态,为使我县消防大队营房早日建成投入执勤备战,恳请市政府补助建设资金50万元为盼。
妥否,请批示。
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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