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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工作计划最新

2020-02-20 来源:乌哈旅游

  为做好20xx年寒假期间及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的工作,现将寒假期间及下学期初开学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定于20xx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24日止。学生须于2月25日至26日准时返校,并携带学生证亲自到系(部)办理报到、注册。2月26日、27日以班为单位,统一购买必修课教材。凡不按时回校,不准时注册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毕业班学生必须在开学后三周内完成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的系(部)初评工作。

  二、寒假期间住宿安排。寒假期间学院原则上不安排住宿,特殊情况严格按照我院假期留宿的相关规定作出安排。学生应在20xx年1月20日前离校,2月22日后方可进住学生宿舍。

  1、学生离校前一定要搞好宿舍内务卫生,把宿舍打扫干净,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开关及水龙头,注意防盗、防火。为了确保个人财产安全,学生应将现金、存折、IC卡等贵重物品随身带走,不要留在宿舍,其他不带走的东西尽量锁进铁柜;电脑尽量带走,或把贵重部件拆下带走,确实要存放学校的,按学院保卫科《假期电脑存放须知》要求存放。

  2、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留宿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申请手续。(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系(部)审批;(3)系(部)审批同意后汇总报教学处审批;(4)教学处审批同意后送保卫科安排住宿。各系须在20xx年1月7日前完成审批工作并将材料汇总到教学处。

  三、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离校前,各系应确保教育学生在寒假期间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安全,尤其是往返途中更应注意交通安全、防盗、防劫、防骗;假期中要遵纪守法,发扬和倡导文明和谐风气,不酗酒抽烟,严禁参加封建迷信和“黄赌毒”活动。要求各系保留相关教育活动的原始材料,备查。

  四、安排好寒假社会实践工作。寒假期间学生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回校后每人至少上交一篇社会实践报告,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评选出优秀报告,并给予适当奖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情况与其综合测评直接挂钩,按综合测评有关规定加减分,符合学分奖励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学分奖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务必注意安全,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被骗。

  五、凡有欠交学杂费的同学,寒假期间应积极配合家长筹措学杂费,下学期开学时将所欠学杂费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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