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适应新时期课程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初中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目标和实验教学要求,全面考查初中毕业生实验素养,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
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由全市统一组织部署,各区具体统一安排实施。学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考查对象及范围
1.考查对象:全市20xx年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
2.考查范围:部颁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基础实验。重点考查学生对实验仪器的选择与组装、实验操作和实验现象的观察与判断、实验数据记录与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实验误差分析等实际操作技能水平。
三、考查的时间及结果运用
1.考查时间:全市统一考查时间为20xx年4月5日至10日。
2.结果运用:获得“合格”及以上考查成绩认定,是学生获取初中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无故不能提供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初中不能毕业、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四、报名与缴费
1.各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具体负责报名及学籍核实工作,确保所有范围内学生都参加考查。
2.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是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考)的基本内容之一,根据鄂价费规〔20xx〕215号文件,中考考试费统一收取。用于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统一考查的经费,其支出项目和标准依据鄂教财〔20xx〕8号文件执行。
五、命题与制卷
1.市教育条件处负责组织学科专家,以课程标准要求和教科书呈现的学生实验为基础,根据武汉市初中学校教学实际,统一制定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具体考查范围”及评分标准。
2.市教育条件处组织学科专家,从“具体考查范围”中选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2项,作为集中统一“考查试题”。
3.考查制卷:市教育条件处负责全市统一考查的制卷与分发。考查试卷分为A、B、C三套,每套试卷中含“考查试题”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1项。
六、考务工作
(一)考点安排
1.考点设置原则
统筹安排,相对集中,方便就近。农村地区的考点原则上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普通高中或初中,中心城区的考点原则上设在普通高中。
2.考点基本条件
考点须具备规范化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成套实验室设备,学校实验室用水、用电、通风及消防等设施齐全。实验仪器、药品、耗材能满足实验考查需要。
3.考点人员配备
(1)主考1人,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考点考务工作。
(2)副主考2人,由区实验技能考查小组成员和考点学校副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开展考务工作。
(3)司铃1人,负责发出考查开始及终止信号。
(4)实验室管理人员3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换实验器材及药品。
(5)领考员若干名,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室。
(6)检录员2名,负责考生的抽签与排队。
(7)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疾病进行救护。
(8)保卫人员若干名,负责维持考点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9)成绩登录员2人,负责考查成绩现场登录。
4.考点环境布置
(1)考点须悬挂 “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X中学考点” 醒目横幅。
(2)考点须设立专栏并醒目张贴考务信息、考室安排示意图。
(3)考点须在考场(实验室)周围设立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识,实行封闭管理。
(二)考室安排
1.每个考点须安排专业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作考室,考室内须规范张贴“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沉着冷静、精心操作”考查要求,实验操作台上贴有醒目规范的实验编组编号。
2.每个考室须安排考室负责人1名,负责维护本考室考查期间的纪律和安全,解决和处理各种突发问题。
3.每个考室须安排考查评分监考老师6名,分别负责各自区域范围内考生的实验考查过程监督和考查成绩的评定。
(三)考查流程
1.各初中学校以校为单位,集中组织考生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
2.考生根据考点的统一安排,以24人为一组进行检录。
3.考生在领考员的带领下,通过抽签确定应考试题,并领取相对应的考查试卷。
4.考生依次进入相应考室,在抽签所对应的实验台上应考。
5.每位考生分别完成试题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每项实验用时不得超过10分钟。
6.考生在领考员的带领下到考场设置的成绩登录处,呈交完整的考查试卷。
(四)成绩评定
物理、化学、生物每项实验考查满分均为100分。评分监考教师按照评分标准和细则,依据实验步骤要求和每个考查点相应的分值,现场评定考生实验考查分数。每项实验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成绩登录
1.考点成绩登录员负责对每名考生提交的考查试卷进行复查审核。
2.成绩登录员按照报考系统的要求,现场进行考生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成绩登录。
3.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向报考系统上传考生成绩,并将不合格、缺考及未报名学生名单报市教育条件处备案。
(六)缓考要求
1.因伤、病及意外事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查的考生,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各初中学校须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签署学校意见,集中到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办理缓考手续。
3.各区须于4月20日前集中统一组织并完成缓考生的一次性考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要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严肃认真组织好考查工作,确保考查的信度和效度。市教育局成立由夏春胤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财务处、基教处、市招考办、市教科院、市教育条件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教育条件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考务管理等工作。各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并于3月24日前报市教育条件处备案。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各区教育局要加强本区教育装备、教研、招考办等部门的协调,认真做好组考工作。
各考点及责任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评分监考老师的遴选工作,组织好考查前试题项目的专项培训,确保评分监考教师准确把握考查标准和评分细则。
各区初中学校要根据全市统一制定的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具体考查范围”及评分标准,在全市统一考查前后,认真组织本校毕业生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学校自主测查”工作,测查成绩须作为每个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相应维度“关键表现”的评价依据。
(三)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各考点主考是维护考风考纪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及评分监考教师回避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管理和监督;评分监考教师要自始至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把握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评定每一名考生的成绩,并得到学生确认。
(四)加强防范,确保安全
各考点学校、相关责任部门及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考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考生参加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的交通安全和实验操作安全。
(五)强化监督,抓好落实
全市统一考查期间,各区须成立专项工作巡查小组,认真落实考查期间巡查工作。市教育条件处要组织专班,督促检查各区的专项巡查和考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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