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入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由甲方提供经营场所三层楼房,乙方以入股形式投资餐饮 588000 元,占股份的50%。
第二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2、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间一次性入股588000 元;
2、甲方不参与任何事宜,由乙方全权处理;
第四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店内桌面菜单;
3、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第五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饭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入股资金588000 元;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3年。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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