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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设备租赁合同集合

2024-01-25 来源:乌哈旅游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甲方承租乙方下列设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第一条 租赁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单价及税费

  1.燃油供应按以下第种方式约定:

  (1)甲方自行提供燃油,并承担其费用。

  (2)乙方负责提供合格的燃油,费用由甲方承担。

  (3)液压油及润滑油等附属油由乙方自行提供,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进退场费、现场安装费按以下第种方式约定:

  (1)进退场费、现场安装费已包含在租赁单价内,进退场及现场安装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进退场费、现场安装费元,由甲方承担。

  3.机械维修和保养:

  (1)乙方负责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设备正常使用所产生的修理费、配件、润滑油等一些维修和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需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时,其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租赁费中扣除。

  (2)机械维修和保养应尽量安排在没有施工任务的空隙,维修和保养日期每月累计在1天内不扣减租赁费,超过1天的,每超过一天扣除相应租赁费,日租赁费按此设备月租金除以30天计算。

  4.本合同项下所有税费,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缴纳。

  5.因天气原因造成设备闲置,月租赁费按此设备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6.无论何种原因,合同单价均不上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设备自 年 月 日起计收租费,使用至 年 月 日结束。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需续租,甲方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续签合同。

  第三条 租赁设备交付、验收及退场

  1..交付地点:

  2.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合格租赁设备。更换设备期间不计算租金,造成甲方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械退租时,甲方向乙方下达书面退场通知。自下达退场通知之日起,无论何种原因乙方不退场的,甲方不在支付相应的租费。

  第四条 租费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设备租金的计算按以下方式约定:

  (1)设备租金为 元/月,不满一月的按天计算,即元/天,在租赁期限内连续租用。

  (2)设备租金为 元/台班,每台班8小时,在租赁期限内连续租用,租赁费用合计为。

  (3)设备租金为 元/台班,每台班8小时,在租赁期限内不连续租用,具体以实际签认的租赁时间为准。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满足甲方随时使用的需求,每次使用完毕甲方为乙方签认日结算单,在结算时折合成台班结算。

  3.甲方按签认的结算金额付款,付款方式为转账等)。总租费 %的余款待租赁结束后,乙方退场完毕后 个月内付清,且不计利息。

  4.甲方在支付乙方租费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对应业务和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五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1.负责乙方机械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赁费用的签认工作。

  2.在机械施工期间,甲方应根据机械性能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不得违章指挥。

  3.甲方免费提供生活用房间,乙方司机或操作人员生活用品自理,就餐费用自理。

  4.按合同约定,办理机械租赁费计价手续,及时支付租费。

  5.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为乙方全面顺利施工创造条件,但不论何种原因影响乙方施工,乙方应表示理解,并积极主动自行调整工序,合理安排机械设备及劳动力,不得以此向甲方索赔任何费用。

  6.甲方拥有机械租赁期内的使用权,乙方应保证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对租赁设备的合法占有及使用权利。

  第六条 乙方责任及义务

  1.负责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和状况良好的机械设备,且负责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看管,如设备被盗、被损和配件丢失,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协助甲方做好设备现场运转记录及相关资料的签认。

  3.负责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包括交通安全)。

  4.自行承担和支付乙方配备的司机或操作人员的工资及其他所有报酬。

  5.为其聘用的司机或操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缴纳各类社保费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6.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安排,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每发现一次除扣除当日机械租赁费外再赔付500元违约金。

  7.乙方设备所配人员必须尊重居民地的民风民俗,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和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8、乙方设备在使用中机况较差或经常发生故障而影响甲方施工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乙方重新及时更换同种型号的设备。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将设备维修好,乙方必需外调其它相同型号机械,保证甲方能正常施工。

  9、乙方操作人员不得私自将设备开离施工现场(如运输汽车、轮胎式起重机等),每发现一次甲方将从租赁费中扣5000元作为违约金。

  10、乙方操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手机,如发现关闭手机无法联系的,每发现一次甲方将从租赁费中扣200元作为违约金。

  11、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司机或操作人员的工资及相关待遇,如甲方收到乙方司机或操作人员工资未支付的投诉,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租费,并从租费中优先代替乙方支付工人工资等,乙方不得因此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2、司机或操作人员进场后,乙方应在3天内提供签章齐全的全部人员《花名册》,在10天内提供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项目部备案。

  13、严格控制机械的耗油,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机械耗油超标,甲方有权从乙方当月租费中扣除油耗超标的费用,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第七条 安全施工

  在施工中乙方及其配备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乙方必须对司机或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如发生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乙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在机械施工期间,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操作人员的指挥。若因乙方操作人员不听从甲方指挥或违章作业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乙方在甲方租赁期间必须作好乙方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确保操作人员的施工安全,并负责因施工而引起的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属于特种设备的机械,应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鉴定合格后签发的有效证书后才可使用。

  乙方司机或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因乙方司机或机械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或操作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人身伤害包括第三方人身伤害,由乙方和乙方司机或机械操作人员共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租赁期间,乙方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因建筑施工工程的承包方与甲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发生变更时,甲方随时通知乙方对本合同变更或将本合同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任何赔偿。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设备抵押或转运其他工地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 环境和文物保护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出租设备损毁或灭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可协商由乙方更换新的设备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或双方终止合同履行,甲方支付出租设备损毁或灭失前的租赁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应理解甲方可能出现的临时性资金短缺,并承诺如甲方逾期支付期限在 日内,不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及违约责任。逾期支付超过 日,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支付未按时支付款项的违约金,每延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部分的 %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

  2、因业主原因、第三方原因或乙方原因等非归因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比例按时支付租费,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

  3、乙方如果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施工机械,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的机械设备没有按约定时间到达甲方现场,或乙方操作人员消极怠工,延误施工生产,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延误交付租赁设备,每逾期交付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 %作为违约金,并承担逾期交付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5、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租赁设备,应按照合同租金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外的甲方其他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约定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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