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经济纠纷民事起诉状

经济纠纷民事起诉状

2023-10-08 来源:乌哈旅游

  案由:索要货款。

  原告:XX市鱼粉厂。住所地:XX市XX街号,邮政编码: 厂长电话:。

  法定代表人:杜,x年出生,系鱼粉厂厂长。

  委托代理人:冯,男,x年出生,系鱼粉厂副厂长。

  驻沈联系人:胡,驻旅社房间,电话:。(下达传票等文书,由胡传递。)

  被告:XX市养鸡场。场址:XX市XX区,电话:。

  诉讼请求:索要货款四万元,并由被告偿付利息。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每月为X元。

  事实与理由:

  x年七月,被告与原告签订了购销鱼粉合同。合同规定,被告向原告购买国产鱼粉二十吨,总货款为四万元,货到付款。七月二十日,鱼粉送到后,被告则不履行合同规定,以“现有钱款急于买饲料,暂欠几日,卖完鸡蛋即还”为理由,不付货款。原告因生产急需资金,故派人常驻索要,但被告均以同样理由一再拖欠,原告为了维护正常生产,不得不支付利息到银行贷。至x年7月13日,被告以效益不好,连年亏损,现已转为个人承包为理由写下一纸欠据,企图继续赖账。被告既然无钱,为什么能去购买饲料?为什么能扩建场舍,修筑院墙?既然连年亏损,付不起鱼粉钱,为什么还要和鱼粉厂签订购销鱼粉的合同,转嫁亏损于他人?被告无理抵赖货款,并与此同时,不顾他人利益,利用他人资金,扩大生产,为己赚钱,缺乏社会主义经营道德。

  原告系集体企业,靠贷款和职工集资生存,被告占用原告大量生产资金,使原告生产陷入危机,已再无法忍受,故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照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和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判令被告一次性偿付货款四万元,另外,按原告在银行贷款利率,每月付利息X元,至还清货款止。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XX市鱼粉厂(章)

  法定代表人:杜(章)

  委托代理人:冯(章)

  代书单位:xx市XX区法律顾问处

  代书律师:王(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