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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管理方案

2020-06-20 来源:乌哈旅游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的意见》(冀发[20xx]22号)、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职责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冀环治领办〔20xx〕11号)和《xxx强化政府主体职责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有效强化地方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职责,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实现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的改善,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构成“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供给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以政府为职责主体,在全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经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资料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到达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的目的。

  三、网格体系

  (一)划分原则

  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建立镇(二级网格),职责主体为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村(三级网格),职责主体为村委会班子成员,分片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

  (二)网格资料

  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职责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公开公示。

  2、建立职责制。镇与村之间要签订职责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县、镇(工业园区),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

  (三)网格职责

  二级网格:我镇及工业园区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监管职责,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上报、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按要求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三级网格: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行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违法行为。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建立数据库台帐。

  (四)网格运行

  1、巡查:网格职责人员和环保监督员要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二级网格每月一次,三级网格每周一次),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协助调查和解决环境违法行为。

  2、查处: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协调上级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3、反馈: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同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下级网格职责主体。

  4、监督:

  (1)、纪检监察监督:发挥行政监督作用,保障三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2)、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环保监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评价:各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景进行自评,二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善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四、职责分工

  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及各村委会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镇政府: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监管工作,监督辖区内企业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整治修复。

  镇环保站:理解上级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制定辖区内环境监管计划,全面排查和参与处理各类环境问题;调查和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事项,协助政府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档案,对所有污染源和处理的环境问题文件组卷归档;定期向镇政府和上级环保机构报告辖区内环境和监管情景,重要情景随时报告。

  村委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聘请环保信息员,对网格内污染源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上报;负责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辖区内发生污染及出现新的污染源,要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及时向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提议和要求。

  纪检办:负责对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的落实情景进行督导监察.依法依规查处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会同环保部门对上级和本级政府部署的重大环保工作进行督查。

  派出所:依法负责社会生活噪声监督管理,做好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信访事件的维稳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或协调查处环境污染事故、违法行为等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国土所: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矿山环境的治理恢复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查处或协调查处无证开采及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加大对铁选企业的巡查处理力度,负责对镇域违法占地企业的协调查处上报。

  财政所:将网格运行年度各项费用列入年度预算,包括数字网格化建立、聘请社会监督员、环保信息员的经费,并逐年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提升环境监管本事和水平。

  水利站:加强对河道非法排污的巡查,协助环保部门加强对河道排污口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违规排污口的监督管理。

  农业站:依法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广使用绿色环保长效缓施化肥和提高化肥使用效率,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安监办:负责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环境突发事件。对违法生产的企业,向相关部门移交移送,建立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城建办:负责施工工地噪声及扬尘污染等具体管理工作。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将环境保护列为城乡规划的重要资料。

  食安办:负责做好餐饮、娱乐业油烟污染治理。

  城管中队:负责做好露天烧烤、占街小吃店、垃圾焚烧、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

  电力部门:全面清理违法建设、违法生产企业的供电情景,禁止对这类企业违规供电,对取缔和关停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使其丧失生产本事;负责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做出的对淘汰、关停企业和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的决定。

  工商所: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在《营业执照》年检工作中,严格审查企业的经营范围,对擅自增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的,要求其办理变更登记。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关掉的各类违法主体,依法注销登记手续,对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证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xx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xxxx担任,副组长由镇长xxx、党委副书记xxx和园区常务副主任xxx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环保站站长贾兴东担任,切实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

  (二)完善制度

  1、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镇村两级及各部门的职责落实,明确网格职责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二、三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职责目标;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督促、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履行环保工作情景;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等。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可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调整召开时间。

  3、建立联合执法制度。负责对环保联合执法行动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研究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行动方案,督办重点案件。主要资料包括: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等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整治医疗废物储存加工企业等大型环保专项行动的联合执法;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的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及案件移送制度,构成执法合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4、完善移交移送制度。严格落实镇村两级及相关所站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协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5、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按工作要求和时限,上报开展情景。

  6、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景,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职责人员,以及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景。

  (三)严格问责

  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将此项工作纳入村干部环保目标考核。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出台的《关于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据《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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