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民政局:
本人,家庭住址是长沙县xx镇x村XX村民小组,身份证号:,系烈士儿子,我因——————————牺牲,被批准为革命烈士。原持有《革命烈士证明书》因保管不慎造成遗失,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烈士直系亲属中目前只有儿子,(或者烈士直系亲属中目前只有,,,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确定为持证人)故本人要求作为持证人换发《烈士证明书》,请予以换发。
申请人:
20xx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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