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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自查报告

2021-11-11 来源:乌哈旅游

  整个整改自查报告如下:

  第一,领导高度重视

  根据各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渔业生产活动的特点,我局及时制定下发了《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活动年实施方案》,并在全市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长潘宝珊主任,副组长孙维刚副主任,成员为生产渔政管理部门、局办公室、水利科技站,办公室设在生产部;各县(市、区)渔业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专项整治组织。

  第二,整治目标明确

  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目标是: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着力解决当前水产苗种生产和养殖过程中存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肃查处违法使用禁用渔药(兽药)和假冒伪劣饲料的行为;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顺畅高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机制,提高基层管理人员和渔政队伍监管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加强基层服务,培育负责任的生产主体,支持自律性强的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和协作配合,围绕整治目标,开展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

  1.加大宣传。在渔民集中的地方,如重点水产市场、码头、渔村等。,渔政部门通过拉横幅、张贴标语、给渔民朋友写信等方式加强执法。,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并向公众公布电话号码,从而为活动营造舆论氛围。

  2.注意训练的提高。以水资源环境保护、健康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当地水产养殖技术推广部门举办了三期培训班,培训了近300名水产养殖从业人员,促进了健康养殖技术的推广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提高。

  3.加强检查监督。一是以各地渔业养殖环节质量安全检查为重点,对当地水产苗种养殖场、养殖龙头品种生产基地和其他品种规模化养殖场进行种苗来源、投入品使用、疾病防控、养殖证签发、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等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详细检查,对非法使用渔业投入品的行为依法查处;二是加强水产品包装标志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水产品包装、标志和商标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无公害水产品和绿色或有机食品的申报和使用;三是加强特殊时期的检查执法力度,特别是重要节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专门力量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执法监督。重点检查水产品养殖基地“三记录”、水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等质量安全自控体系的落实情况。,消除水产品养殖和销售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水产品消费的安全。

  第三,效果明显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截至4月8日,经调查,我市共有水产苗种养殖企业24家,水产养殖企业56家,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0家,水产物资经销企业6家,三产生产企业21家。从检查结果来看,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改善的总体情况较好。一是“三类基地”、“三项记录”基本齐全,监管率基本达到100%。国家、省、市水产养殖场100%认证生产,监管率100%;二是渔业生产投入品的使用趋于合理,未发现违禁渔药的非法使用和各种添加剂的非法使用;三是水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各县极少数农民对三项记录重视不够,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二是县级以上渔业部门缺乏具有检验资质的水生动物检疫检验机构,导致检验工作缺位,难以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执法;三是对仍在使用化肥养鱼的企业和个体户进行警告,限期整改。部分一线水产工作者文化水平不高,大部分渔业养殖粗放。渔民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水产品源头质量安全不容乐观,导致管理难度加大;第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缺乏专项资金,难以在市县两级开展多项工作。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和监管,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第一,继续加大对渔民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三类基地”要加强养殖过程中的用药管理,加强健康养殖技术培训,通过行业自律严格规范和限制生产者行为;二是继续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行动,推广健康养殖方式,推进水产标准化示范县、标准化养殖区和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加强水产原生品种保护和水产动物防疫检测体系建设;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加强水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和市场监管,加强追溯整改,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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