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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付租金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2020-08-21 来源:乌哈旅游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_________院_________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12月1日至_________年12月1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26000元/年。

  第四条付款方式

  按一年支付一次,另付押金_________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1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八条租赁期间应注意电气防火、防盗、防触电,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3页,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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