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学生中的身边榜样,展现学生的青春风采,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在本学期开展商贸学校“星光灿烂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号召广大学生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争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引导广大教师挖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增加同学们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同学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学习典型,增强同学们学习的自信心,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二、评选项目
学习之星、才艺之星、励志之星、劳动之星、服务之星、技能之星等等。
三、评选标准
1、学习之星
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考试成绩优异,上学期学科综合奖学金一等奖的同学。
2、才艺之星
在本学期文化艺术节各类奖项中获得第一名及以上的同学。
3、励志之星
家庭经济困难或身残志坚的同学,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挫折能迎难而上,努力学习,上学期学科综合奖学金三等奖以上的同学。每部两名以下。
4、劳动之星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坚持搞好班级、宿舍和包干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在劳动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每部两名以下。
5、服务之星
现任学生会或班委会、团支部以上学生干部,能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能力强,为集体和同学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事迹和影响突出,个人曾获市级或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6、技能之星
在教学部及以上所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同学;获“文明风采”全国一等奖的同学;文字录入第一名的同学;在专业实习中表现突出,得到实习单位表扬的同学(附单位表扬信)等等。比如:叉车能手、点钞能手、眼镜技能之星、营销之星、文字录入能手等等。要求在自己的专业技能上认真学习,刻苦训练,并在校级以上技能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的同学。
四、“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的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向上,作风正派,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包括没有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考风考纪等)。
2、品学兼优。
3、在某一方面学有所长,曾获得校、市级以上奖励,对学校的声誉有突出贡献。
4、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广大师生的称赞。
5、条件(1)是必备的,同时还须具备(2)、(3)、(4)中任一点和各项评选项目的标准。
6、各项目一位同学不得重复申报。
五、“星光灿烂校园之星”评选方法
1、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各班级班主任和班干部结合各项目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2、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申请表,提供相关事迹材料和证书复印件交班主任。
3、各项目的学生控制在每教学部两名以内(全校每项目不超出12名,学习、技能之星例外),如各部各项目都超出两名的,则按获奖和主办部门的级别顺序排队推荐,经评审小组评定,最后评出我校“星光灿烂校园之星”人选。其余的作为“教学部之星”进行表彰。
六、“星光灿烂校园之星”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
20xx年3月份,通过活动方案、校园网、广播站、升旗仪式、班会课等方式宣传,让全校师生了解“星光灿烂校园之星”活动,关注并参与该项活动。
第二阶段班级、教学部评选阶段
4月份,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按要求上交申报表、照片(被选为校级的才上交)、材料等。讨论评选“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的学生。
第三阶段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5月份,评审小组将根据学生的事迹材料,讨论审核,确定“校园之星”名单。
评审小组:组长:杨志勇
副组长:黎念生
小组成员:翁奕华、陈助聪、邓海嵘、李树斌、王伟娟、林珍平、刘羽翎、陈仲贤、张志良
第四阶段颁奖表彰大会
5月底召开首届“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的颁奖表彰大会,同时邀请校领导为每一类“校园之星”题一句话,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校级之星每人30元、部级之星每人10元的奖品)等。
第五阶段扩大活动成果和影响。
6月份,通过广播站对“校园之星”获奖者进行宣传报道;将图书馆西边走廊开辟为“星光大道”,通过海报、墙报等宣传方式将“校园之星”获奖人物的照片和先进事迹张贴出来,树立先进的学习榜样,努力学习、奋发成才,携手共进,为树立学校品牌形象而努力。
七、“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的奖励办法
“星光灿烂校园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有关事迹在学校宣传栏、广播站、校报校刊或推荐到《少男少女》杂志等媒体中公布;同等条件下,可作为评选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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