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全园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以德为先、多劳多得、绩优多得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根据《如东县学校(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东教〔20__〕4号文)及本年度有关绩效工资发放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重修《丰利镇中心幼儿园绩效考核办法》,请大家认真研读,积极反馈,本办法将在经全体教师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全体人数三分之二,同意人数不得少于参会人数三分之二)。
一、实施原则
(一)根据上级要求按学年度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二)合理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实施办法的项目合理考核发放,适当拉开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要坚持标准,精密组织,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做到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奖励性绩效工资要向一线教师、优秀教师倾斜;要向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倾斜;要向工作量饱满的教师倾斜;要向在常规工作中精神集中、乐于奉献的教师倾斜。使真正为幼儿园发展壮大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员工得到奖励,促进全体教师素质的提高。
二、考核对象
本园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根据《如东县学校(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设定考核内容设定为:师德师风(10%)、工作表现(10%)、工作量考核(40%)、工作质量(30%)、自身发展(10%)等。
四、实施办法
根据考核内容,结合幼儿园实际设定下列项目:
(一)师德师风奖(10%)
对存在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家长财物;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自身要求不严,生活不检点;向学生推销学生用书、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违规增加学生作业量;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非法表达诉求;损害学生和学校利益以及其他师德失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教师,不得发放师德师风考核奖,且视情况扣除本人当年其他方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40%。凡年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职工不发放师德师风奖。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参评人综合以下情况给具体考核人打分:
(1)不签订师德责任状,或拒绝履行,扣1分;
(2)与同事口角、背后诋毁同事;或者非议单位工作、破坏单位形象,分别扣1分、2分;
(4)拉帮结派,搞小团伙,进行出于私心的网上或线下串联,因自己怕加班怕做事而假装正义、煸动、蛊惑其他人偷懒或唆使其他人出头搞事,以及牵头或参与对抗集体和组织,扣2分。
(4)说话不负责任,挑泼同事之间关系,制造矛盾,扣1分。
(5)与家长或其他社会人员争执后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分;
(6)家长满意度测评低于85%扣1分,低于于80%扣2分,低于70%扣3分,低于60%扣5分。(未能回收测评表视为家长测评不合格,非在班人员取测评平均值)。
(7)遇事推萎,逃避责任,明哲保身,缺少集体荣誉感、正义感和担当精神,扣2分。
(8)参与黄、赌、毒、邪活动,视情况扣2-10分。
(9)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每次扣1分;
(10)争名夺利。评先进或比赛前打招呼、诋毁他人。有好处的事才做,没好处的事就躲。一次扣1分。
(11)有嘴没手,正常把该自己做的事让别人做。或斤斤计较,多次将该大家协作做的事依赖他人。一次扣2分。
(二)工作表现奖(10%)
不服务工作分工;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执行教学常规;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不按规定参与教师交流;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安全责任事故;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无病请病假无事请事假等工作表现不好的教师,不得发放工作表现奖,且视情况扣除本人当年其他方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40%。
1.履行职责奖(5%)。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参评人综以下情况给具体考核人打分:
(1)不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包括园长和其他行政人员、组长的安排,有一次扣1分;
(2)不按规定组织幼儿活动,一次扣1分;
(3)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外出购物、接听电话、手机聊天、刷朋友圈、玩手机游戏等),应组织孩子活动时坐在教室里聊天或做其他事情,多次提醒无明显改变,扣3分;
(4)散布负面言论、将消极情绪带到工作中,散播负能量、以个人意愿绑架其他同事或代表集体意志,破坏单位工作氛围、影响他人工作积极性,每次每人扣1分;
(5)会议、培训、学习、工会活动等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或开会时玩手机、说话每次扣1分。开会时发表抵触性负面言论,一次扣3分。
(6)强国学习,每有一次不达标,即平时不少于40分,周日期不少于55分,扣3分。
(7)疫情数据,缺1次报告扣0.5分,如果有违规外出或其他严重违反防控要求的行为,一次扣3分。
(8)校园网平台,教师每周至少上传1条,保育老师每月至少上传1条。少1条扣0.5分。因质量不过关在网管员审核或行政人员复审时被删除的,每一次以少传1条计,扣0.5分,从第二次起,每有1次,扣1分。
2.出满勤奖(5%)。
要求:自觉遵守单位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职,病事假不超过规定天数的工作人员发放出满勤奖。
病事假的有关规定:请假3天以内由幼儿园核准,3天以上报教育联络组审批,一周以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但同意请假不代表不扣绩效,没上班就不有绩效!病假必须提交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假条、药费收据。如出现病假造假行为,查实一次,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作的40%。
对下列情况实行扣分,参评人综合以下情况给具体考核人打分:
(1)不能履行请假制度,每旷职一天扣3分,扣完为止;
(2)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病事假以学期计。病假一学期超过2天,每超过1天扣50元。事假一学期超过1天,每超过1天扣80元,扣至达到绩效总量5%为止。
(3)非病假其他原因上班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或到了工作时间还在吃饭的,一次扣0.5分。
(4)全年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中离的,横加4分。
(5)幼儿园临时性工作、特殊任务的指定加班,每加班一个晚上或一个半天计1分。
(三)工作量考核(40%)
要求: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本职岗位满工作量,较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1.工作量标准
(1)工作量津贴总量占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
(2)班级保教人员:按规定每班两教一保(大班40人,中班35人,小班30人,托班25人),每人除班级工作,都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积极完成各项临时性指令性工作。此为平均工作量基数1。
(3)党政副职职务外具体教学工作量需达专任教师的1/3、中层正职职务外具体教学工作量需达专任教师的1/2、中层副职职务外具体教学工作量需达专任教师的2/3,视作达基本工作量。群团组织负责人、年级组长、保健老师、食堂保管员、记账员等非行政人员兼职,均计入工作量。行政人员兼职、带班,均是常规,不另加工作量。
说明:
(1)有多项兼职的,自选兼职工作量分最多的算全算,第二项算一半分,第三项算三分之一分,以此类推。
(2)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工作量考核时根据园情可适当照顾。
(3)其他未写明兼职,参照同类同等工作量兼职计。
(四)工作质量考核(30%)
要求:能较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较好履行工作岗位安全职责,严格遵守工作岗位常规,圆满完成工作目标。
对有下列现象的工作人员实行工作质量奖一票否决:
(1)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工作职责;
(2)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工作态度差、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4)在各种管理常规督查中,违反工作常规要求累计超过3次;
(5)因个人失职造成学校财物严重损失。
对不明确具体责任的事故,需要向局报备的扣10分,家长不满意处理情况找到幼儿园来的扣5分,产生网络舆情的扣15分,受到处分的即扣全,也就是总量的30%。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后减额发放工作量津贴
(1)行政人员
分管工作不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或分管工作成绩下降,扣1分;
行政值班不履行职责,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0.5分;
教学口行政人员课少于规定数量(每学年120节课,其中听本园老师节次为60)的每节扣0.5分;
对青年教师缺乏指导扣3分;
不参加集体备课、教研活动组织不科学、集体备课走过场、读书活动流于形式,突发情况不能顶班、不积极参加园内活动的,每次扣0.5分;
(2)班级保教人员:
不能相互合作,不能及时完成班级工作,每次扣0.5分;班级管理松散,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资料上交上交不及时或不齐全、质量不过关,每次扣0.5分;当天工作没有完成就离开幼儿园的,每次扣0.5分。
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扣1分;发现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不当,视具体情况扣1-3分;当班时段内发生具体责任安全事故,视情况扣3-10分;
不认真备课,不完成三记作业,缺一次扣1分,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5分。集体教学、户外活动、区域游戏等活动准备不充分,没有教学具、游戏材料,影响活动质量扣0.5分;不能按时更换家长园地、主题墙内容每次扣1分;听课(学年40节)、教学日记(20篇)少于规定数量的每节扣0.5分;
不执行作息时间,该活动不活动,该游戏不游戏,该午睡不午睡,该吃饭不吃饭,一次扣1分。
未经园长室同意,在接待孩子入园、该带领孩子游戏时间做环创、备课、做秀米、准备游戏材料、打印文件、或帮助其他懒人做事的,一次扣1分,聊天、干私活、为个人考试进行复习和练基本功,一次扣2分。
分管卫生包干区脏乱差,发现一次扣0.5分;不执行日常保育规范,发现一次扣0.5分;对班级每日清洁消毒认真记载,不及时记载、上交一次扣0.5分;
因操作不当,造成教学设备损坏或烧坏的一次扣0.5分;价值较高的保教设施损坏严重的需照价赔偿;
(3)后勤人员:
保健老师制定师生食谱不及时,每次扣0.5分;不能较好地指导保育、炊事工作,教职工满意度不高每次扣0.5分;保健账册、幼儿体检测评等不及时完成或验收不合格每次扣0.5—1分;
会计不能做好全年预决算,收支报表不能每月及时向园长室汇报的,扣0.5分;账目不清楚,园内现金不能及时入账,工资、福利等计算出现差错未及时改正,每次扣0.5分;
物品管理人员不能管理好幼儿园财物,物资账册不清,每次扣0.5分;不能执行借用、领用手续,导致物品流失,造成财物损失,每次扣0.5分,价值较高的需照价赔偿;
因操作不当,造成教学设备损坏或烧坏的一次扣1分;价值较高的保教设施损坏严重的需照价赔偿;
(五)专业成长(10%)
要求: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研修学习,正常参加园本培训活动,考核合格,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积极参加学历进修,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认真上好园级教研课,在各级比赛中争创好成绩,全面做好常规工作(10分)。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后减额发专业成长奖:
(1)不参加园本培训活动,不能按时完成培训学习任务,每次扣0.5分;
(2)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
(3)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扣3分。
(4)未能执教园级及以上教研课的,扣1分,未能执教年级组教研课的,扣2分。
(5)没有课题研究成果,且没有读书学习成果,如发达文章或文章获奖的,扣1分。
(六)对以下情况,公办教师直接从单位总额中提取奖励,编外人员,以100元为1分计算奖励分。同一内容自下而上的选拔和评比,以最高荣誉计,不重复计算奖励。
(1)在园内常规工作月检查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200、50元。
(2)在园内专业选拔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100、50元。
(3)在园内自主专业或专业能力相关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200、50元。
(4)在市、县技能评比中获奖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200、150、100元。
(5)在市、县课程叙事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150、100、50元。
(6)在市、县级会议上做大会交流的,分别奖励200、100元。
(7)在市、县、县级团队、共同体、镇活动中执教或交流的,分别奖励150、100、60、40、20元(同共体读书交流视同上课)。
(8)在市、县、镇级集体性文体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参与人员,分别奖励200、150、100、50元。
(9)获评年终嘉奖、教师节表彰之外的省、市、县综合性荣誉,分别奖励800、600、400,单项或专项奖励减半。
(10)发表国家级(以北大目录为准)、省、市、县级文章,分别奖励300、200、100、50,获奖论文(包括蓝天杯教学设计比赛等教学设计比赛)减半。
(11)省、市、县级立项课题通过结题,分别奖励1000、800、600,主持人一半,余下由不超过10人的核算组成员均分。县微型课题通过结题,优秀级奖励200元,合格级奖励100元。
(12)辅导儿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获省、市、县、镇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0、200、150、100、50元,集体项目双倍计算,现场比赛也双倍,集体现场比赛4倍。
(13)个人独力承担指定性征文一次,奖励100元。
(14)园内征文一等奖励200元,二等奖励100元
(15)一般性无明确分工的临时性增加的指定性工作,一次奖励100元。
(16)参加县以上活动需要临时加派的指定性任务,一次奖励200元。
(17)有特殊要求的高难度园内评比活动,一二等分别奖励400、200元。
(18)临时指定给县、镇领导做事,一次分别奖励300元、200元。
六、考核说明
1.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办法,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有关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2.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办法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形成绩效工资考核初步方案,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镇联络组备案后实施。本方案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规定或文件精神不符的,一律遵照上级规定执行。
3.从事教辅工勤岗位的人员(包括在教辅工勤岗位工作的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一线教师水平的80%。公开阳光对行政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行政人员在依据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的基础上,与分管年级组进行捆绑考核,即在对个人进行工作考核的同时,将该年级组的平均得分-100,计入个人考核分,该年级组的平均奖励也同样计入对个人的奖励。不联系具体年级的行政人员,则以全员平均分和平均奖励作为基数。
4.每一项都要分考核组和全体人员进行卓越、优秀、良好、一般分别占比2:5:2:1的测评,卓越记10分,优秀记9.5分,良好记9分,一般记8.5分,在经过全体测评、考核组测评后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以权重5:5计算出各项的测评基础分。
5.编外人员一同参加考核。考核分明显低于编外人员的正式老师,根据需要,可考虑调整到保育或其他后勤教辅岗位。
6.对因统计不周全且受考核对象不诚实导致某人少扣分多加钱,可向考核组反应,查证属实,即补扣,考核组尽为反应者个人保密义务,且对反应者给予2分奖励。
7.对明显偏移工作实际的测评结果,为达到上级要求的合理差距,园长可根据反馈意见,在经考核组同意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做出基于事实的不超过5分的上下调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