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筑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______年重点道路桥梁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
工程地点:南大港管理区
工程内容:路基槽下处理80cm30cm灰土16cm水稳7cm油面及水簸萁、绿化、标志、标线、恢复原有路口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内容为准。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9天
从_____年4月10日开始施工,至_____年9月15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认真遵循现行操作规程、施工规范及国家有关验评标准,不得偷工减料。接受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检测部门、监理人、发包人的检查与监督,经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3.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负责将施工资料整理成册,并一式两份交与发包人,否则由承包人支付竣工资料保证金。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大写):
1.北环路:壹仟捌佰陆拾肆万伍仟肆佰捌拾玖元柒角壹分(含二标段、三标段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中第2条,三标段北环路外购土款:15元/m3×79653m3=1194795元)
2.孔西路至马营桥段(马营路):壹仟零陆拾肆万陆仟壹佰壹拾元捌角伍分(含二标段、三标段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中第2条,三标段马营路外购土款:15元/m3×45117m3=676755元)
付款方式:
1.路基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30%;油面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40%;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标志和标线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经审计等部门审核后付合同总价的`2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质量期为二年,保质期二年后,经发包人、监督部门、监理部门、设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承包人、接养单位等联合验收后,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全部付清。
2.工程款必须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为工程款未到帐。
六、机械设备及其他要求
1.摊铺设备:摊铺机采用ABG,双钢震动轧路机或同级别摊铺设备。
2.水稳碎石必须采用厂拌。
3.灰土拌合必须使用灰土拌和机。
4.标志、标线、标牌由公路处指定厂家制作。
5.工程设计中线、设计高程等发包人按线路实际情况在设计图纸的基础上可进行调整,所发生的费用不予变更。
6.单项签证变更造价超过万元(不含5万元,以财政最后审核为准)可以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7.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制度,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损失均与发包人无关。
8.发包人派出的监理人员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人员做出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七、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20______年4月10日前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20______年4月10日前协调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的接驳。
3.20______年4月10日前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八、承包人完成工作:
20______年4月15日前完成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建设。
九、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无偿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每推迟一天扣合同总价额的千分之一。
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诺人无条件修复,如因此造成合同延期的按本条第1款执行。对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相关招投标文件、适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设计图纸、质量保修书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5.本合同订立地点:南大港管理区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发、承包人各执一份,送财政局、建设局各备案一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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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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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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