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单位接待用酒管理。
2、办公室为本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
二、接待用酒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保管。
三、接待用酒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任何人不得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四、接待用酒分重要接待用酒(300元以上)、中等接待用酒(200元-300元)、普通用接待用酒(100元左右)三个档次。各科室接待,按层次选用中等或普通接待用酒,原则上不得领用重要接待用酒。馆领导班子对外接待使用酒水,酌情处理。
五、坚持谁经领、谁签字原则。所有接待用酒,都需经馆领导书面或口头同意。未经馆领导批准的,不得领取。领用重要接待用酒,需经馆长同意。
六、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科学适度接待的原则,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接待档次、扩大接待范围。
七、酒库内不准吸烟、生明火。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准私自进入库房。
八、做好酒库安全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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