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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协议责任书

2020-04-09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_(学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学校学生及家长)

  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及家庭的幸福,应给予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能力,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让家长与学校一起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使广大学生健康成长,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对安全责任签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对学生安全纪律的规定: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县教育局及就读学校的安全、纪律规定,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

  2、严禁到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顶去做任何事或玩耍;

  3、严禁在房檐、窗下、岩下、坎下看书学习或逗留玩耍;

  4、严禁在楼台、过道追逐打闹,推压阳台栏杆,下楼、梯坎时严禁推挤、追逐;

  5、严禁私自到江、河、塘、水库等不安全处洗澡、洗衣物等;

  6、打扫清洁时,要确保安全,严禁身体探出窗外抹擦玻璃;

  7、严禁在校内外聚众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枪械、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校园;

  8、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教室、寝室使用电炉、电炊壶等,严禁在教室、宿舍等处玩火、烧煮食物等,严禁在宿舍区点油灯、蜡烛等;

  9、严禁学生抽烟、喝酒,更不得酗酒、吸毒;

  10、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严禁留宿校外人员;

  11、严禁学生及校外人员在校内骑车;

  12、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得超速、超载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不准骑车追逐嬉戏;

  13、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出校门(包括课间休息、课间操、早晚自习期间),住校生在放学或下晚自习后均不得随意出校门。有事需要出校时必须向班主任和门卫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14、住校生不得到校外留宿,必须按时就寝。

  15、严禁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下到校外租房留宿;

  16、严禁到校外上网或到两室两厅一房一吧(电子游戏室、台球室、卡拉OK厅、舞厅、茶房、网吧)玩耍;

  17、严禁与他校学生结伙玩耍,更不得与社会青年来往;

  18、上课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相互串联。周末有班级确需联谊时,必须事先向所在学校的班主任、政教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19、学生患疾病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必须及时报告班主任、后勤,配合学校和医院的救治;

  20、遵守学校规定的其他安全条例。

  第二条、甲方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1)利用班团活动、集会、广播、学习园地、橱窗等阵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兼职教师举行安全法纪报告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法制教育;

  2、对于学生发生以下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学校和教师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私自下水游泳死亡或负伤;

  (2)私自乱拉电线、点蜡烛及吸烟、吸毒等致人死亡、伤害及造成财产损失;

  (3)酗酒致人伤亡;

  (4)故意翻窗爬墙及楼道上打闹追逐致人死亡或伤残;

  (5)违反规定骑车致人死亡或伤残;

  (6)借故报复他人致人死亡或伤残;

  (7)违反规定接触或破坏学校重要安全设施、有毒药品致人死亡、伤残及造成财产损失;

  (8)学生放学离校以及在校外发生伤害事故(包括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离校期间发生的;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9)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伤害;

  (10)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伤害;

  (11)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的伤害;

  (12)学生自杀、自伤的;

  (13)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发生意外伤害的。

  第三条、乙方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第一条中的各项规定;

  2.学生家长负有对子女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和管理的责任;

  3.学生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第二条第2款中的各项死亡、伤害及财产损失情形,均由乙方(学生及家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识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害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之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5、 甲、乙各方在指定的地方签名,明确本协议的要求和承诺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

  四、学生通宵不归或到网吧等场所玩耍所出问题,概由乙方负责。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经累教不改者,将退回原籍。

  五.协议为格式合同,在双方签定前甲方对每一条款都作必要的解释,乙方对不了解或者不明确的内容都提出处理并获得满意答复时正式签字。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学生在本校毕业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高石九年制学校(电话: )

  班 级:_____年级_____班

  乙方签字(盖章):_____学生_____家长(电话: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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