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食堂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从年
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执行完毕,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否则,合同终止。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1、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岗位承担工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天按幼儿园后勤处营养餐搭配规定进行加工,准时为幼儿提供营养早餐。
2、乙方确保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着统一制式工作衣帽,并保持整洁干净,每周换洗1次。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3、乙方必须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厨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定期消毒;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周彻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等,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
4、乙方必须保证供餐服务时间。工作日内应在8:30—17:30内保证营养餐供应。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纪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四、劳动的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2、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采取月包干工资形式。每月包干工资1000元。
说明:学校开给应聘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已包含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也包含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支付的一切补偿。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劳动报酬,下月初结算。
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因无法抗拒的非人为因素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
(1)在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不能履行工作职责,品行不端正、品德修养差,经甲方教育仍不改正,在甲方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患病或者因公、非因公负伤、致残,医疗期间或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7)连续旷工达3天以上或聘任一年内累计达7天以上的。
六、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安全工作场所,监督乙方安全操作。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幼儿园的安全检查与监督。
3、乙方在上下班路途中出现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无任何理由找甲方负任何责任。
七、合同解除和终止后的处理
1、如果甲、乙双方一方要解除、终止本合同,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甲乙双双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在受聘期间由甲方提供给的设备和财产,交割手续清楚后方可离园,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己方相关责任。
3、合同解除和终止后,乙方与甲方不再存在任何劳务关系。
八、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无故擅自解除、终止本合同的,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履行合同的时间计算,每少一天,违约金按30元支付。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十、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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