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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服务合同

2021-04-28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公司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

  一、开荒范围:租售中心全部室内、外墙及广场和广场上附着物的开荒保洁服务。

  二、工程服务总价:¥19000.00 元整。

  其中室内和外墙开荒保洁为¥8500.00 元整;外广场及其地上附着物按1.5元/平米计(总面积约7000平米),开荒保洁为¥10500.00 元整 。(广场部分工程服务价以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三、开荒质量标准:

  1.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手印。

  2.亚光面不锈钢表面无污迹、无灰尘。

  3.镜面、不锈钢表面光亮。

  4.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

  5.目视墙壁干净,便具洁净无黄渍。

  6外墙玻璃表面洁净、明亮、无斑点。

  7.外墙窗框无灰尘、水泥点等。

  8.外墙墙面无积垢、无污垢、洁净。

  9.外墙大理石墙面无灰尘、水泥点等污物。

  10.广场地面无明显泥沙、尘土、干净、无水泥块等污物。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水、电等必备物资。

  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提出,要求改进。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派遣专业人员、工具、药剂,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实际操作。

  2.乙方在操作过程中,不慎导致甲方内部设施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包质、包量完成甲方支配的工作。 第五:工程服务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五日内全额转帐支付工程服务款。

  六、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七、施工工期自 20xx 年 10 月 13 日至 20xx 年 10 月 15 日,共 叁 天,乙方如不能如期完工按总工程款的 5 ‰/天,作为违约金;如因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原因,工期顺延。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九、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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