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了全市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统计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减排目标考核办法,对污染减排及统计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四是加强工作统筹。多次召开全市减排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减排进展和存在的问题,采取“倒计时”推动全市重点减排项目落实;五是举办业务培训。举办了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减排核查核算技术培训,支部了2次减排技术档案集中预审。六是做好资料预审。支部对20个区(市)县减排项目档案资料进行预审,整理上报了减排项目和减排档案资料。2011年,环保部认定我市削减化学需氧量3.93万吨、二氧化硫1.1万吨,分别占全省国家认定削减量的59.6%和12.3%(2011年我市火电装机容量约占全省的12.%),实现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指标双下降,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削减化学需氧量1.8万吨、二氧化硫1万吨的减排任务,减排工作位列全省第一。
六、大气整治成效明显。一是三环路以内禁煤。发布了《关于三环路内禁止使用燃煤的通告》,完成了三环路内3万余燃煤用户的清洁能源改造;支部开展了中心城区经营性燃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查处违规销售和使用燃煤行为。二是实行高污染机动车“双限”。发布了《关于调整高污染机动车限制通行区域和时段的通告》,5月1日起,高污染车限行区域从二环路扩大至三环路范围,开展了高污染机动车“双限”专项宣传和联合执法检查,积极推进汽车以旧换新、高污染车淘汰财政补贴、进京车辆实行环保标志管理。三是深化扬尘整治。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扬尘整治提档降土、道路绿化、裸土覆盖“三大工程”,加强了运渣车规范管理和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落实了定期通报制度。四是支部科学防治。面对4月下旬的浮尘天气,积极支部、科学应对,保证突发输入性大气污染得到有效处置;加强大气环境监测与预警预报,启动ⅳ级以上应急处置预案6次,实施人工增雨22次。全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实现31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3%,相比去年同期,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2.9%,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持平,综合污染指数下降5.7%,二、三圈层区(市)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9天以上;中心城区提前15天完成优良天数311天民生工程目标。
七、“治水”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排查,取缔了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准保护区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完成了自来水二、五、六厂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安全防护可研报告,完成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启动了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防护工程建设;开展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建立了调查信息数据库,划定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10个。二是大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1年规划建设的5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中,30个污水处理厂(站)完成了可研、征地等前期工作,12个污水处理厂(站)已进入施工阶段。全市有6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投入运行或试运行。三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监管联动机制,每季度对城乡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进行分析;对全市358家国控、省控和市控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实行全覆盖监督性监测,对连续两个季度监测不达标企业进行限期治理;积极配合市水务部门在郊区(市)县推进2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建设;启动了全市生活、工业、养殖等污泥处置规划研究工作。四是开展污染限期治理。52家省市限期治理工业企业、24家省市限期治理养殖企业全部按时完成治理任务。五是加强小流域综合整治。实施了70个下河口整治工程,核查了20条中小河道污染源,整治排污工业企业86家、农家乐46家,关闭养殖场146家、屠宰场11家,拆除直排厕所233个、搭建棚户17423平方米,清理河道淤积物259107立方米,促进了中小河道的污染整治。1-12月份,岷江(外江)岳店子出境断面11个月达到划定的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其中6个月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明显;岷江(内江)黄龙溪出境断面6个月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比去年同期增加2个月,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改善;沱江五凤出境断面10个月达到划定的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八、生态市建设全面展开。《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经市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审查通过,并经市人大xx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的意见》(成府发〔2011〕13号)已印发各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支部实施,《成都市生态小区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大力加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小区、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工程建设,全年有19个乡镇(街道)被省环保厅推荐环保部申报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49个乡镇(街道)被省环保厅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44个小区通过了省级生态小区专家评审,140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 808个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郫县、温江、双流、青白江、蒲江率先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
九、环境管理卓有成效。一是强化依法行政。认真清理XX年1月1日至2011年5月1日期间规范性文件,保留继续有效24件,废止15件。对市环保局代市政府草拟的79件规范性文件提出继续有效建议;认真清理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出市环保局现有行政权力189项;开展了《成都市环境噪声(震动)管理条理实施细则》、《成都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和《成都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政府规章评估;依法受理并处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 62件。二是严格开展环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布局不合理、没有可靠污染治理设施和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不可逆转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未批先建的18个项目做出了限期整改,责令17个项目补办环评手续。全年市本级审批项目514个,环保“三同时”项目验收366个,批复试生产项目78个。参与省环保局审批项目105个,验收工业项目42个,检查试生产项目71家。参与国家环保部审批项目1个。三是强化核安全管理。对88家涉源单位和13家放射性药品生产、使用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完成了114家医疗机构《许可证》的申报材料审查和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工作;完成了70余份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查,督促42家省级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落实整改事项;制定并印发了《成都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协助完成了双流县白家川双辐照场退役、放射源安全转移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市辐射环境管理监测站机构设立和申请编制问题。四是防治土壤污染。完成了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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