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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运输合同(铁路)

2024-04-22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托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鸡蛋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指定的送货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为准。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装车发货(3)发往目的地交货(4)收货单位验签(5)甲方承付运费。

  2.1装货前承运人对货物的检验和送货单的签署

  乙方指定代表人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送货单》内容进行现场认定,并在送货单签字确认。

  2.2装货、卸货的具体安排

  由甲方自行负责。

  2.3验收、收货的具体安排

  甲方接货人根据随车送货单进行收货验货签字确认。

  2.4货损货差的数量和价值的认定

  甲方在接货时,发现货损货差的应即刻联系乙方。甲乙双方现场对货损货差进行价值认定,并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5小时以电话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4、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收货方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收货方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立即汇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到货时间执行运输,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4.5、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毁、地震、塌方等造成公路中断)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车辆损坏严重的并另配车辆转运货物,确保货物及时到达,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保险、理赔和索赔

  5.1乙方负责对所托运货物办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保险险种和承保范围明细:

  险种为货物损失险。承保范围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部分。

  5.3货损货差及赔偿额的确定方法:

  车辆运输出现因偷盗、遗失等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按货物实际额度赔付给甲方。如因交通事故出现货物损差的,按所购保险标准进行赔付,由保险公司进行评估,标准是货物损失总额的80%。

  5.4在保险承保范围内的货损货差,乙方应主动收集办理保险理赔的相关材料并办理理赔事宜,如果乙方逾期未提供出险资料或出险资料不符合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5.5在保险承保范围外的货损货差,由乙方向甲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5.6理赔程序:

  理赔程序全权由乙方负责

  5.7甲方向乙方索赔程序:

  甲乙双方确认理赔金额后,甲方将从该批次运输款项中对该款项进行扣除后支付。如运输费用不足以支付理赔金额上限,乙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足额进行现金赔偿。

  第六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6.1、费用的结算标准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

  6.2、结算方法为:每次运输到货时甲方根据《发货单》上的运费金额与乙方进行结算,即刻一次性付清本次运输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7.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例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7.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7.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八条:文本及时效

  8.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有效资格文件、证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8.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合同有效期为20__年11月9日至20__年11月9日。

  8.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九条:变更与终止

  9.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9.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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