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个体营业执照委托书

个体营业执照委托书

2022-01-06 来源:乌哈旅游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⑴城镇待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⑵辞、退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退职证明;

  ⑶离、退休人员应持有离退休证;

  ⑷停薪留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停薪留职;

  ⑸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⑹农村村 民,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

  ⑺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上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 复印件,在杭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当地计生部门出具 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3、名称呈报表;

  4、设立登记申请书;

  5、出资权属证明;

  6、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提供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的'内容应当载明《合伙企业法》等13条规定的事项。

  7、生产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如属租用房的租借时间要求一年以上);

  ⑴利用自用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和产权人给企业使用的证明;

  ⑵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⑶租用经营房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8、经营范围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必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证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