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山西省创辉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洪洞县老易加油站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赁甲方重型罐式半挂车。车牌号为: 晋L79959、晋LE628挂。
二、租赁期限:暂定一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协议生效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风险担保金20000元。
三、租赁费用:每辆油管车约可用31吨油,按次计量费用18000元。
四、付款方式:每月按甲方交乙方托运的次数,乙方以现金方式结算,一次性结算清。
五、违约责任:乙方租用不到半年的扣风险担保金总额的.100%,到半年以上的扣风险担保金的50%。本协议到期后乙方须保证车辆完整无损归还给甲方。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在租赁期内的一切油耗、修理费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全部承当。
2、乙方在租赁期内所承运的各种物资,无国家违禁品,否则,因此而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当全
部责任,并还应支付甲方的间接和直接损失费¥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3、甲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经济后果和法律后果,均由甲方承当全部责任。
4、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应及时归还车辆给甲方,如需继续租赁,则另行协商租赁的相关事项。
5、年审费用1000.00元内由承租方负责,1000.00元以上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方将油加满交承租方,承租方归还出租方时需将油加满。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8、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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