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现已履行了三年,根据合同约定后两年的租金需双方另行协商,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价格等续租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房屋租期及租金
1、乙方继续租赁甲方房屋五年,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日止。
2、租金: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 元(大写 元),包括 元消费卡。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 元(大写 元),包括 元消费卡。
二、租金支付期限
乙方应于每年到期前一个的 日前(即每年 月 日前)付租金的50%,剩余租金应在每年 月 日前付清。
三、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为《房屋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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