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金,男,汉族,1971年7月7日出生,户籍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深x1室,身份证号:x2。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调取“深市监质(南)商责改(20__)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该通知书所涉检验报告。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深圳市技有限公司、北京京x科技有限公司案,上述证据对认定涉案产品是否合格至关重要,因申请人无法调取,故申请法院调取。
此致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篇四: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赵,男,出生于19xx年X月X日,汉族,住址:X省X市X区9-401室。
被申请人:西安XX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XX区路X号。
请求事项:
请求XX区人民法院向西安发展公司收集调取证据。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简要叙述案件事实情况)
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16、17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便于法庭的正常审理,特申请法院调取、审查在西安发展公司处的有关证据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年月日
篇五:调查取证申请书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管理。现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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