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方案范文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深圳市XX年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坪山新区20xx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的精神以及深圳市今年中考中招工作的有关安排,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总结20xx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1、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2、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了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3、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4、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把以往的终结性评价改为全程、全方位评价学生,承认学生个体差异,体现学生个性、特长。为具有不同潜能的学生提供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平台。
5、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学校坚决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端正办学思想,让每一位学生都受到公平教育,都得到充分发展。
二、组织机构
1、坪山中学20xx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委员会:
(1)机 构:
主 任:林俊红
副主任:张福杰、庄汉华、黄锦娟
成 员:陈玉明、张世明、汤育兴、陈建军、蔡世林、何柳清、
王启福、齐宏亮、唐卫平、胡劲涛
(2)职 责
①学习评价工作的有关文件
②认定评价组成员
③对各班评价工作进行指导
④认定评价结果
2、评价工作委员会下设三个组
(1)评价组
组 长:庄汉华
副组长:黄锦娟、王启福
成 员:齐宏亮、胡劲涛、唐卫平、李剑锋
潘惠琼、初三各班主任
职 责: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
评价组下设12个小组(见附页)
(2)监察组:
组 长:张福杰
副组长:张世明
成 员:陈玉明、钟志强、况增产、邱向非(家长)、林木潮(家长)
刘牧慧(学生)、龙琦(学生)
职 责:监察评价过程,接受咨询,保证评价工作的透明公正。
(3)信息处理组:
组 长:陈建军
副组长:蔡世林、何柳清
成 员:张鸿斌、郑玉清、包丽萍、李剑锋、黄文广
职 责:负责对师生文字资料、数据信息的输入及教师评价、学生互评的培训,并做好保密工作。
三、评价工作程序和方法
1、评价工作程序主要有以下8个步骤:
2、评价工作方法:
严格按照《深圳市XX年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和《坪山新区20xx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如下七方面工作:
(1)组织建设 (2)宣传培训 (3)资料整理 (4)学生自评
(5)学生互评 (6)家长评价 (7)教师评价
四、评价工作进度
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中学20xx年初中毕业生
综合表现评价主要工作进度表
时 间地 点工作内容组织者责任人
4月9日前制定学校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方案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庄汉华、黄锦娟
4月20日前小会议室学校评价委员会成员,初三教师、学生、家长及有关人员学习、培训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张福杰
4月20日前信息中心评价系统安装完毕信息处理组蔡世林
教务室核对毕业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李剑锋
4月20日前初三各班教室初三学生家长培训(第8节)评价组初三各班主任
4月25日前学生数据准备工作,整理平时成绩,收集和确认特长与获奖记录,采集相片评价组各班评价小组、李剑锋
综合系统的其他相关设置,学生数据和评价小组教师数据导入系统并核对信息处理组蔡世林
4月25日前学生、家长撰写评语,评语录入、导入系统评价组 信息处理组初三各班主任 陈建军
4月25日前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测试,审美与艺术表现能力测试评价组胡劲涛 唐卫平
班主任撰写评语评价组初三各班主任
4月26日电脑室学生上机互评,教师上机评价评价组庄汉华、黄锦娟
4月27日完成所有数据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张福杰
4月28日小会议室审核评价结果,导出教师评语、总等级,维度等级并反馈给学生及家长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庄汉华、黄锦娟
4月28日至5月5日学校受理复议申请张福杰
5月11日学校导入评价结果上报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蔡世林
6月20日前总结材料暑假前上报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庄汉华、黄锦娟
五、信息采集
根据评价工作中的“五个维度和十五个要素” 认真做好评价的前期准备工作,汇总整理学生日常表现,个性特长,获奖情况,成长记录,五个学期期评成绩,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情况,担任班团干部情况。
六、评价等级及结果反馈
1、综合表现评价的等级
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档,每个毕业班以在校生为基数,各班评为a的学生不超过40%,其他等级不设定比例。
2、评价结果反馈
评价结果4月28日反馈给学生。
七、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4月28日前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定评价结果,导出教师评语,总等级、维度等级,4月28日-5月5日受理复议申请。
八、评价工作总结
6月20日前,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将认真总结20xx年学校的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形成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报告并上交新区公共事业局评价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