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江西省龙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上饶龙华世纪城A标工程购买钢筋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
一、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龙华世纪城A标工程
2、工程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凤凰大道南、槠溪北路东 3、交货地点:龙华世纪城工程区域内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至工程主体完工止
5、供货品牌: 按建设单位书面指定认可的品牌为准。
二、订、发货方式及双方责任:
需方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分批向供方购进所需钢材,需方每次需货,以电话或短息方式通知供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3天内把钢材调运到需方上述工地现场。
供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与需方无关,均由供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结算单价:
每批货物的价格按需方报量通知日“杭州市新干线西本价”的信息价下浮140元/吨计算,本价格含运杂费、卸车费、拟获得的利润及各种风险,均为落地验收价。
四、钢材接收及质量验收方式:
1、钢材交货地点为:上饶龙华世纪城A标工程内
2、需方安排专人签收,按交货单上标明的规格、数量、进场的时间进行签收签字。签收后视为需方收货且对材料规格、数量、货款金额的确认。
3、供方的钢筋质量包括现场取样检验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各种规格的钢筋应符合GB1499.1-20xx和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规范的要求,螺纹钢按理论重量计算,线材按实际过磅量计算,偏差控制在千分之三范围内。
4、钢筋标牌应完整,出厂检验报告应齐全。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钢筋表面可有浮锈(黄锈),但不得有严重锈蚀(褐红色锈)及锈皮;钢筋表面凸块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5、需方收货后应先检测后使用,钢筋质量依当地工程材料检测部门检测鉴定或国家质监局进行分析为准。由于钢筋质量的问题,而造成的罚款等损失由供方负责,并承担退回所发生的费用,同时供方需在五日内换送合格钢材到合同约定地。
6、供方交货时应向需方提供一式三份该批钢筋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钢筋牌号和规格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冷轧带肋钢筋还要提供原材料的质量证明书。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结算时按双方签收的送货单上时间、地点、数量等所列示的信息为结算凭证。
2、 双方商定,供方为需方垫资钢筋货款壹佰万元人民币,以后每次钢筋货到付款。壹佰万元人民币的垫资货款,10个月内无息付清;需方一次性给供方。如未付清,从欠款之日起按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支付给供方利息。
六、违约责任:
1、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材料或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需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除不可抗力外),所欠款项需方按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并支付给供方作为违约金。
2、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供货,如未按双方约定时间供货(除不可抗力外),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责任及经济损失。如超过3次无法按时供货造成需方工期延误的,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找其他供货方。
3、合同签订后,如无正当理由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提出方须向对方赔偿尚未完成合同总价款2%的损失费。
4、需方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全部从供方购买。未经供方书面同意,需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同时供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需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只适用于本项目。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并执行。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若双方发生争执,引起打官司的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律师代理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上述合同所有内容,双方已全面阅读、仔细领会,同意上述内容。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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