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让学校课外读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学生提供真正有营养的精神食粮,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思考习惯,推动课外读书活动持续扎实地开展,真正做到为学生的`成长奠基、形成我校独特的文化景观,特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一、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课外读物进校园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课外读物管理分工:
加强过程管理,做好检查工作。
教务处和教科室主要负责,其他各部门协作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落实,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争取给孩子打造一个纯净的阅读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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