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南京市____的房子租予乙方作为生活使用。
二:租赁期共为_____个月,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付。押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
四: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上网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或甲方确需收回房屋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五:其他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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