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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合同协议书

2020-08-18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男,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女, 身份证号码: 。

  甲乙结婚前双方于11月27日在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与金朱路交汇处共同购观府壹号商品房一套( 栋一单元 层 号),面积为: ,购买总价为人民币: 元,首付款: 元

  ( )。本着平等协商,公平自愿的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它事项约定如下:

  一、上述房产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经甲乙双方确定,暂将房产登记在甲方名下,但该房产的所有权为双方共同共有,婚后亦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因甲乙双方资金周转问题存在短期困难,无法在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时一次性付清首付款项,因此,首付款项分为三期支付,如下:

  第一期:11月27日及之前订金共支付人民币:陆万柒仟捌佰贰拾 陆元(¥:67826元整)。

  第二期:5月27日,支付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整)。 第三期:11月27日,支付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整)。

  三、甲乙双方在第一期首付款项中,甲方支付:¥:12000元;乙方支付:¥:8000元。因资金周转问题存在短期困难,已向亲戚借得人民币:伍万壹仟伍佰元(¥:51500元)。经商量确定此款项为共同债款,甲乙双方承诺努力早日还清债款。

  四、在第二期和第三期首付款项中,人民币共伍万元(¥:50000元),由甲乙双方共同支付,甲方家长尽最大能力在经济上支持,但不得强迫要求甲方家长一定要经济支持。

  五、该房产签订合同后每月贷款由甲方支付,直至结婚为止。婚后再商议月供贷款支付的事议。但在婚前如甲方由于个人或家庭需要经济上的支出,导致个人生活开销短缺,乙方理因在生活费上给予大力的支持。

  六、在未经乙方的同意,甲方不能擅自以各种方式处分该房产,如:出卖、抵押、租赁等。

  七、在双方登记结婚后三个月内,甲方需配合乙方共同到有关部门将乙方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

  八、以上条款建立在甲乙双方是男女友关系的基础上承诺并遵守。如甲乙双方不幸分手,甲乙双方将解除男女友关系而划分财产,甲方按照乙方支付的总额在十五日之内一次性还清。并以房价升值比例给予利息,降值就不给予利息只还本金。如逾期还款将按每日总额的百分之一的利息支付乙方,至还清为止。

  九、甲乙双方结婚之日起,以上条款不起法律效应,只能作为美好生活的见证,而本协议也就自动废除。

  十、甲、乙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本协议是自愿行为,没有受到任何人的胁迫。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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