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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

2020-08-29 来源:乌哈旅游

  尊敬的家长朋友: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百日攻坚行动”的统一安排,红岗区成立了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辖区各公安分局、区城管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组,于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实地排查、征集线索、核实举报,以及对以往“黑名单”机构回头看等方式方法,重点对证照不全、师资不符、存在安全隐患、管理混乱、违规办学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规范治理,从而达到“保障家长学生权益,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根本目标。

  我们建议家长朋友为孩子合理安排校外培训,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选择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的校外培训机构,不能盲目跟风从众。

  二、正确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部分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往往根据其他家长口口相传,对培训机构的要求只限于对学生成绩的提高幅度上,对培训机构的资质、教师素质、教学方式以及孩子人身安全问题缺少关注。

  建议家长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时,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盲目选择非法培训机构,既没有安全保障,也没有质量保证,还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我们建议各位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重点核实以下7点:

  1、是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

  2、培训教师是否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场地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5、收费标准是否公示,一次性收费是否超过3个月;

  6、培训结束时间是否晚于20:30;

  7、培训内容是否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

  三、远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

  目前存在的非法培训机构:

  一是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私自设立的;

  二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教育咨询公司;

  三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或未登记的课后托管机构开设的学科辅导;

  四是以自习室名义开设的学科辅导。

  这些非法培训机构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有的机构地点隐秘,流动性大,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困难,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维权无从保障。因此家长们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四、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各级教育部门都有对师德行为的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推荐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若家长发现在职教师存在有偿家教或在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等行为,请及时举报。

  五、依法签订培训合同

  为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缴费参加学习前,一定要与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的培训项目与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注意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是否存在“霸王条款”,以防上当受骗。

  希望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也希望广大家长在遇到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不规范,办学机构无资质,在职教师补课办班等问题时及时举报。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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