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药品经营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能够使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品,现签订本承诺书,郑重承诺如下事项: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负责,并承担违法经营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从合法企业购进合格药品。
1、药品连锁企业所属的零售连锁门店保证100%从总部购进药品;
2、药品批发企业和单体零售药店购进药品时,要认真审验和留存供货方资质,并向供货方索取正规票据、销售凭证等。认真做好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三、不出售假劣药品;不超范围、超经营方式经营,不出租、出借柜台。
四、药品陈列时,要严格实行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外用药与内服药分开并按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
五、严格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驻店药师(或其它依法经过资格认定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
六、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条件要求贮藏药品。
七、销售药品时应主动为顾客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药品批发企业还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记录。
八、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保证员工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岗位。
九、不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积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及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承诺单位:
责任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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