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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合同(二)

2021-06-26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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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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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

  甲、乙双方基于三点基本事实,即甲方拥有合法之宅基地使用权(见本协议第一款);乙方所有的个人合法资金;甲、乙双方之间互相信任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协议书。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建房地点

  1。1双方约定建房地点:位于____省_____市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见附件1)宅基地,土地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方式

  2。1建房用地:甲方以占地面积为约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由乙方出资并建设楼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每层面积约_____平方米。(房屋建造图纸见附件2)

  2。2甲方应当以本协议约定之宅基地面积提供建房用地,并保证该土地地上没有其他构筑物及附着物,满足建房所必须之条件。甲方若与家庭其他成员共有的,须保证其他家庭成员已同意合作并出示书面证明,甲方为其家庭成员代表,负责全权处理合作建房事宜。

  综上所述,为避免纠纷的出现,家庭共同共有人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合作建房”,以保证《合作建房协议》的顺利进行。

  2。3建房资金:设计、施工及其他与建房相关之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消防等)由乙方提供。甲方不作任何资金投入。

  2。4房屋为框架结构,共____层高的住宅楼。首层高度为_____米,第二至第_____层均为_____米。

  第三条建房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建房属于自愿行为,甲方不对房屋建成与否、可建成楼层数目及收益等作任何承诺保证。

  3。2乙方施工期间需要向供水、供电管理部门申请更改线路的,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3。3乙方在施工期间,因建房与相关部门之间产生的其他矛盾,甲方应当参与协调,涉及的必要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在费用产生前应与乙方进行必要的协商并征得乙方同意。

  3。4乙方应负责房屋建筑质量,并负责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

  3。5在可以补办报建手续时,以甲方名义报建,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全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6乙方建造房间的规格、用材应当划一标准。乙方交付甲方的房间应当是安装包括通电、供水设备、安装合理排水系统、安装铁门、防盗网(其中一二楼必须加装,三楼以上自行决定),楼层及房间独立水电计量等基本设备、设施,相关房间并可以即时使用而无需进行装修的。

  3。7若乙方在建房过程中对原来约定的建房面积等有更改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8乙方应当及时完成所有房屋建设工程,并在满足上述第6点适居条件后,立即将甲方分配所得部分房屋交付甲方使用。

  第四条房屋权属分配及权属变更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

  4。1甲、乙双方对房屋按楼层分配。乙方建成房屋后,将其中第____层房屋交付甲方,归甲方所有,该部分产权、经营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均归甲方;其余第_______层房屋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行使相应权利;楼梯及其他。

  4。2房屋分配后,在可以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的时候,甲方负责协助办理房屋登记的全部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3甲、乙双方各自处分房产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对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双方中任何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转移给第三方时,对方应当提供必要协助。

  4。4若该房地产被政府征收,依据征收时政府可补偿面积部分的补偿款全部由甲方享有。其他部分的补偿款,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房屋分配比例,属甲方所有的部分,补偿款归甲方;属乙方所有的部分,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协助办理全部手续,并有义务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参加与征收部门协商并争取获得合理补偿。

  第五条房屋使用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

  5。1甲、乙双方按照上述约定所分配的房屋权属,对各自楼层住户、水电等进行管理,各担其责,因对方原因导致的损失由对方承担责任。

  5。2楼道卫生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约定。

  5。3乙方负责对楼房质量上的维护,并对房间的水、电系统进行维护,甲方所属楼层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害的由甲方承担。

  5。4房屋建成后,乙方应当及时将甲方所有房屋的钥匙交付给甲方。

  5。5甲方负责报装房屋的水、电等,乙方应当每月按水电部门规定的时间自觉缴纳水、电费用。

  5。6在可以办理房地产权证时,若不能以乙方名义登记,则以甲方名义登记;若可以以乙方名义登记的,则登记乙方为共有权人,甲方须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5。7在全部房屋产权登记在甲方名下时,则甲方应当遵守本协议约定,不能擅自处分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所有的该房产的份额。房地产权证不能分割房地产权时,乙方暂时持有房地产权证原件。但不能挪作他用,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5。8甲、乙双方在房屋建成后,若需加建或者改建房屋的,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风险承担

  6。1建房过程中,因施工或者其他与建房相关之活动导致的人员或者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6。2建房中或房屋建成后,乙方应当确保所建房屋对邻近房屋、设施及人员不构成安全威胁,若发生相邻关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6。3房屋在使用过程中,若因房屋质量原因导致的其他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6。4非房屋质量原因、遇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毁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各自承担自己房屋权属部分的损失;因此需要对房屋进行修缮的,甲、乙双方应当进行协商解决。

  6。5甲、乙双方因相关法律纠纷而牵涉到所分配房屋时(如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拍卖等),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自觉履行。若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7。2若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将本协议所涉房产转让给第三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参考该房地产现时的市场价值以及为该房地产投资的其它费用等赔偿对方损失。

  7。3因自然灾害,国家征收等非甲乙双方过错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互不赔偿对方损失。

  第八条其他

  8。1甲、乙方双方合作建房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排除本协议的除外;协商不成的,提交宅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8。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部分)

  甲方(签名、按手印):

  乙方(签名、按手印):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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