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根据《秦皇岛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秦卫基妇[20xx]1号),县卫生局、教育局、妇联、总工会抚卫[20xx]第45号文件、《抚宁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对各托幼园所工作人员及新入园幼儿进行体检的通知》(抚教字[20xx]76号)和抚宁县教育局关于20xx-20xx学年度对各托幼园所在园幼儿进行体检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全体在园幼儿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托幼园所内发生和流行,我校将组织全体幼儿进行健康体检工作。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县妇联安排,县妇幼保健院到幼儿园具体实施体检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向家长告知工作具体实施内容及相关注意事项,并征得家长同意。
体检项目包括:体格检查(身高、体重、生长发育、龋齿、心肺听诊)、血红蛋白测定、佝偻病筛查、视力筛查等。使用全省统一体检表,费用每人25元。
二、微量元素检测包括:钙、铁、锌、铜、镁五种元素。元素在人体内是一个平衡过程,缺乏和过量都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造成挑食厌食等。微量元素检测,可以早期发现问题,早期治疗,以免影响孩子生长发育。家长可自愿为幼儿进行微量元素检测,费用每人44元。
三、体检与微量元素检测同时进行,费用每人60元。
四、特困低保家庭的幼儿,凭低保证可免收体检费。
五、请家长在下表同意项前○内画“∨”,家长签字,然后将此信、费用(低保证)于5月2日交到班主任手中。
写信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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