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古董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古董基本情况
1、古董名称:
2、古董描述:
3、古董数量:
二、价格和付款
1、成交价格:人民币
2、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的 日内,按前款约定的金额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将货款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三、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甲方应于收到全部款项后的同时将古董交付给乙方。
2、交付地点:由双方另行确定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古董,双方应于古董交付的同时进行验收,乙方接收甲方交付的古董后发生的风险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成交价格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方实际履行义务之日止。
2、若甲方交付的古董不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古董,同时甲方应按照成交价格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签字页)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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