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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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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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为做好产品生产加工工作,保证产品质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乙方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保健食品生产标准的GMP生产条件;双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批文和证明(甲方需要提供的文件包括:产品批文、卫生许可证、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产品配方、生产技术和企业标准等。)。
二、产权、商标权、配方、技术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销售甲方委托的产品,不得盗用甲方的技术配方加工包装成其他品牌销售。所有包装材料应进行特殊核算。未经许可,甲方不得使用印有乙方生产字样的盒子、标签等相关包装物品生产其他产品。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以外的制造商生产类似产品。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商、税务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销售和经营,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提供的`标签和说明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由甲方负责。
四、加工费:根据加工产品的品种计算,每批增加工时加工费的金额不得少于伍仟元,并需预付定金为加工费用总额的50%。具体如下:
1、 充填胶囊每粒0.015元:
2、 其它生产项目根据实际所耗用的工时、水、电、油按下列公式计算加工费用:加工费用=(人工费+水电费+油费)___1.17___1.35。
3、 其中工时费用为10元/人工工时,电费为1元/KWH,油费根据市价计算。
4、 加工所需工时、水电费乙方每批需书面提交甲方书面确认。
五、 质量标准
1、 甲方提供原辅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每批进厂原辅材料的检验报告。
2、 乙方对进厂的原辅材料进行确认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标准检验)。如有不合格乙方有权拒收。
六、交货期、运输
1、 甲方根据生产品种,按时提供配套原辅材料和相关包装材料,由甲方送至乙方仓库交货验收,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2、 乙方根据生产品种,及时安排生产、包装、检验,并于每批生产结束后交货,甲方自行到乙方仓库验收并结算交清相关费用后提货。
七、 加工费的结算方式:按双方约定的交货期,待甲方结清全部相关费用后,由甲方自行到乙方仓库提货。
八、 乙方责任
1、 负责对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验收,存放保管(数量不超过一次加工量的10%)、确认质量。加工完成后剩材料乙方代管60天,超过60天退回甲方自行保管。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乙方仅对加工过程的产品质量负责。
3、 负责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的产品规格、数量、交货时间等组织生产提交产品。不能按期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或酬金总额的___%的违约金。
九、 甲方责任
1、 负责产品运抵后,及时检验、签收。
2、 自行提运产品,检验 、签收产品。如对产品质量有疑义,在收到产品后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说明。
3、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供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乙方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
十、 违约责任: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条款,系统双方协商一致。乙甲双方不得违约,如违约,则违约方要承担违约所造成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十二、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公证存放档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公证处公证之日起有效。
十三、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即签约一年,期满另行协商重新签约。如因政策因素(乙方政策改制或不具备生产保证食品条件),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生产保健食品,合作自然终止。
十四、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标准配方工艺等知识产权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甲方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20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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