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女方:
男方与女方因夫妻感情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由男方抚养。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房屋,归女方所有。位于的房一套归女方所有。位于花园小区房子一套归男方所有。
三、鉴于女方多年来照顾家庭和抚育女儿,以及未来就业和生活的不可预见问题,男方向女方给付贰拾万(¥200,000)作为补偿。
四、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据此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六、如产生争议,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男方:
女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