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于:
1.煤矿名称:
2.矿区名称:
3.矿区面积:
4.采矿许可证号:
5.甲方与浑源东邦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20--年8月24日)
因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
就合作经营山西浑源东邦露天煤矿杨湾D现采区500亩,达成如下条款: 本协议合作条件
1.因甲方缺乏开采和经营管理经验,愿与乙方合作。
2.乙方应有足够的项目资金,愿意前期按股比出资。
3.甲方向乙方出示的有关露天矿开采手续及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4.甲方取得的煤田面积和位置坐标准确无误。
本协议合作方式
1.甲方所取得的500亩煤田,每亩造价25万元,总价为人民币1.25亿元。
2.乙方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前期项目开支,占40%的股份,分两次支付甲方。甲方占60%的股权,用于矿区农村,农民,占地,拆迁,坟墓,树木,水,路补偿及采煤后填坑,整治,复垦,植被修复等项目支出。
3.项目开工后甲乙双方在浑源开设存款账户,乙方保证第一个月的工程费用。
4.甲方保证500亩煤田内,乙方的股份资源不低于140万吨(煤及矿石)超出部分按股比分成。
5.资源采完后乙方提走分红双方合作解散。
本协议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双方成立现场指挥部,有甲方出任总指挥,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经营管理。
2.由项目工程指挥部制定生产方案,雇佣工队工人,由指挥部审批后执行。
3.双方团结在项目总指挥周围,维护煤田及所有产权不受任何不良侵害。
本协议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在本煤田服务期内长期负责配合东邦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完成采矿手续的年检,换证等工作。
2.甲方负责接待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煤矿生产及经营管理的随时检查指导与相关的协调工作。
3.甲方负责煤矿所涉土地,村庄,树木,房屋,坟墓,电,水,路,农民安置及才坑填埋,采区土地修复,生态恢复等工作。
4.甲方负责与公安配合购置配额火工品。
本协议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资金必须足额按时到位.
2.乙方按时足额出资后,享有煤矿40%的股权。
3.乙方不能按时足额出资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本协议。若乙方生产部分投入,甲方可在单方解除本协议时只退回本金。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签字当日,乙方付甲方300万元整,剩余1200万元在七个工作日内附于甲方。生产正常后,乙方再向甲方支付1500万元整。不能按时出资时,超期后由甲方另寻合作,本协议自动解除。
本协议违约
一方违约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可协商时,可向太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另处败诉方200万-50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本协议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补协议,与本协议一并有效。
2.本协议只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复印件,扫描件无效。
3.本协议不涉及法律事项时不转阅,不复印,绝对保密,一旦泄密时,泄密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传真):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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