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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承诺书

2022-09-13 来源:乌哈旅游

  近日,江西省高安市公安局为了强化廉政意识、防范廉政风险、打造廉洁队伍,结合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实际,从以下六个方面作为公安民-警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的主要内容,在全局普遍开展签订落实公安民-警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活动,引起了较好的反响。

  一、忠于履行人民-警-察职责,严格遵党纪国法,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规定,遵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三项禁止”,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不违规、不违法,从警一日,清廉终生。

  三、不以权谋私,不索贿受贿;不假公济私,不化公为私。在各种公务活动中,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宴请,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违法办案,不办人情案。

  四、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不乱收滥罚;坚决杜绝对待群众“冷、硬、推”和“吃、拿、卡、要”现象。

  五、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酗酒、不赌博、不搞色情活动、不参与宗教迷信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维护人民-警-察形象。

  六、以上承诺,本人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通过这样签订落实公安民-警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活动,使民-警廉洁自律行为有了规范和约束,进而大大地提高了全局公安民-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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