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就招待所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20xx年7月日将位于招待所(地上四层含一楼茶室、票务代售业务)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招待所及附属设施均由乙方使用,签订转让合同同时由乙方与房屋产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方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条款。
第三条招待所内现有接待室、茶室、装修、装饰、设备、物品全部归乙方所有。用于票务代售的打印机为利安社区电超市所有,乙方只享有使用权,票务代售合作终止时,乙方应将打印机归还给利安社区电超市。
第四条甲方需将现有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宽带户名变更为乙方所有,乙方需提供真实有效地资料,在变更证件期间乙方应合法经营并积极配合提供证件变更所需相关资料,涉及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元(大写:),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当天向甲方支付部分转让费转,金额为: 元(大写:),待甲方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宽带户名变更为乙方所有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余转让费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接待室、茶室、装修、装饰、设备、物品及甲方于20xx年12月1日向房屋所有者。支付的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1日期间的房租,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六条乙方逾期(逾期日为甲方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个体工商户名称核准通知书》、宽带户名三类证件变更为乙方所有当天)交付剩余转让费,乙方每日须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2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经双方协商,由甲方为乙方暂垫付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1日(1年)房屋租金元(大写:),乙方应于20xx年11月1日前将甲方为乙方垫付的全部款项支付给甲方,若乙方逾期则每日须向甲方支付总房租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1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总房租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与经营范围及相关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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