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制度。
1、按规定准时开关校门;校门开关时间按学校适时规定执行。
2、非开门时间,学生有特殊事情要进出校门,及时询问、登记;教学时间,无教导处批准外出的学生不得让其外出;非教学时间,严禁学生和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3、教师进出校门时要及时开关。门卫值班人员要妥善安排好来学校视查、检查的领导和村小学办事教师进出校门,并作好登记。家长、住校教师客人及其他进入校园办事的人,要询问、登记,然后让其进入。制止商人、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4、劝阻家长接送止步,不得进入校内。
5、督促摩托车经过校门放慢速度行驶;禁止与学校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禁止外来人员在校内停放车辆、摆摊等。
6、校内物资出门必须进行查对登记,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出门。
7、关注校门口的通道,不让车辆、摊点在门口逗留,不让物资在门口停放,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及时清扫校门口卫生。
8、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校长,催促学校及时处理。
9、门卫室及室内相关设施经常检查,尤其是用电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10、学校放学以后,检查教室及校园里有无学生逗留,发现有学生逗留及时通知班主任教师,做好遣送工作。
11、夜间巡视校园2次以上,检查各教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师住宿楼及其他用房的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2、坚守工作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办理好交接班手续并作好登记。
13、学校领导交给的安全要求和任务,不得拖延,不得拒绝,不得由其他人代替,要不折不扣地完成。
14、接受学校领导对保卫工作检查,实事求是地汇报有关工作,不得隐瞒、谎报。
15、及时向校长和分管领导反映门卫、安全等情况,对需要紧急处理的',周密考虑,及时而完好地处理。
16、积极协助值班教师处理好校内或班级发生的突发事件并作好记录。
17、认真做好迟到师、生的登记工作,确保学校“一日常规”的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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