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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销售合同

2020-12-18 来源:乌哈旅游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杭州茶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包经营杭州茶庄,杭州茶庄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 茶庄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承包给乙方的茶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路黄泥号;

  2.茶庄现包括一幢面积为x平方米的两层半住房及茶庄周围甲方所有的附属土地(甲方应提供所有的权属证书);

  3.本合同签订后x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杭州茶庄的财产进行清点。

  4.甲方必须在x年xx月xx日前将茶庄全部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进行简单装修(如安装空调、铺设地面等)。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权和财务均属承包财产的`范围之列,甲方应同茶庄的营业执照一并移交给乙方,供乙方经营使用。

  第三条 承包期限

  该茶庄承包期限共xx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该茶庄第一年承包金为x元(大写万仟佰拾x元整)。

  2.第二年至xx年承包金为x元(大写万仟佰拾x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须在当年xx月xx日一次性付清。

  4.本合同签订后当日,乙方先预付给甲方承包定金两万元。

  第五条 茶庄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x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承包期限顺延。

  第六条 茶庄的转包与转让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茶庄。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茶庄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如将该茶庄的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3.甲方出售该茶庄,在x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茶庄设施,严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甲方有第八条第二款的行为之一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照当年年承包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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