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低保申请书) 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销售部负责人: 手机号:
申诉事由:
本人在x年xx月xx日进入x公司工作,职务为,月工资x元,用人单位在x年xx月xx日无理由辞退我, 在该公司工作的x月期间,该公司未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未给本人买社会保险(当时公司录用我工作约定是没有试用期也答应给买社保的),现本人要求按照国家新劳动法合同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1. 要求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单月工资*0.5)元。
2. 要求该单位补交xx个月的社会保险。
3. 要求在职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单月工资*2)元。
提供证据:
本人提供XX银行(公司代办的银行工资卡)卡折对账单
(提供工资条等,不涉及保密协议的证明文件,如打卡,签到等) 工作介绍人:
由于公司发工资是通过银行发放,向公司索要工资条,公司不给。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有考勤记录——此用人单位掌握管理,需用人单位提供。本人已不能自行收集,现申请仲裁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帮助我收集公司发放本人的工资记录和本人的考勤记录,以证明本人与该公司存在实事劳动关系而要求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申诉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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