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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的合同

2023-12-25 来源:乌哈旅游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坐落市路号。

  该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两部分:

  其中,住宅部分的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非住宅部分的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三),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其中:

  住宅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千_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非住宅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千_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房屋面积以房产证所确认的面积为准,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三、房屋价款支付方式

  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担保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三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清尾款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四、权利保证

  1、为确保乙方所购房屋权益的顺利实现,确保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的顺利办理,确保乙方所支付购房款资金的安全,甲方同意对此向乙方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另行订立。

  2、如果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存在出租、抵押等状况,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解除与承租方的租赁关系,因解除租赁关系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没有履行该项义务,可以在房屋买卖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乙方解除租赁关系,但解除租赁关系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以及承租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解除与抵押权人的抵押关系,确保过户手续的顺利办理。

  3、出卖人保证在房屋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买受人所购的房屋提出任何其他权利要求,不会要求买受人支付任何价款以达到取得所有权的目的。

  如发生此等情况,由甲方负责解决。

  如果甲方不能解决,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甲方应自乙方交付第一期付款之日起天内将房屋腾空交付乙方。

  自乙方接受房屋钥匙之日起,乙方即取得房屋产权,有权进行任何合法之处分。

  六、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

  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

  十、甲方应保证其交付的房屋及设施、设备完好。

  交房时,乙方发现房屋或设施、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

  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十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立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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