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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写字楼租赁合同

2021-03-14 来源:乌哈旅游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拥有的“”层 号房写字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写字楼地址及状况:

  1、租赁地址:层号房,房中建筑面积㎡。(具体见附图)

  2、该租赁写字楼为毛坯房,乙方使用该租赁写字楼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其中免租期为自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间水、电、电话、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写字楼租金: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每月人民币 元/㎡,以后每年租金按前一年每平方的基数每年递增1元/㎡。(第一年租金元)

  3、付款方式:租金按 现金支付,于每期末前10日内缴纳下期租金,甲方收款后给乙方出具收据。

  4、押金:乙方须在签订本租赁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作为押金,本租赁合同终止后三日内经验收乙方没有损坏租赁写字楼的,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5、租赁期内的水、电、电话、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停车费由乙方支付,日常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属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

  6、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但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15天;

  (4)连续两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间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 偿;

  2、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电话、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停车费等费用;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4、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将乙方租用的写字楼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除在本合同二(6)条件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乙方提前提出终止本合同;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交押金将自动转成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5、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如租赁期满后,甲方房屋不再做出租用途,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6、乙方使用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装修租赁写字楼的装修方案须征得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8、乙方不得违反“东方国际商务港”《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物业管理制度》,若乙方违反的甲方或吉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赔偿甲方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乙方所租赁写字楼入住时水表为 吨(入住后使用公摊水费),电表为 号电表底数 度。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附图一张(每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乙方支付甲方押金和第一期租金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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