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杨,总经理。
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马,总经理。
申请事项:依法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x万元银行账户存款或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
事实和理由:
x年5月3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申请人承包被申请人的工程,合同就承包价格、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等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在x年7月5日完工,x年10月5日,经双方结算,工程款x万元,扣除已支付的工程款,尚欠工程款x万元至今未给付。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为使将来判决得以顺利执行,特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裁定。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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