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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

2023-12-30 来源:乌哈旅游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受常德市武陵区财政局委托,湖南新中元会计师事务所对20xx年度常德市武陵区渣土整治专项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有效遏制偷倒、乱倒等现象,维护城市环境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常德市城市渣土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常德市武陵区设立了渣土整治专项,20xx年度预算安排150.0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为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大队(以下简称“区市容环卫大队”)。

  2.主要内容

  购买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审核城区建筑垃圾渣土处置申报、许可核准;监管武陵区14个乡(街)范围内的渣土处置活动;收取垃圾处理费,对相关违法情况进行行政处罚等。

  3.实施情况

  (1)建筑垃圾清运

  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常德市盛平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和常德市康宇运输有限公司的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对城区道路因渣土车扬尘及数字平台等发现的建筑垃圾及死角及时进行清理清运。项目实施期限:20xx年8月3日至20__年8月2日。服务费用根据实际工作量、单价及约定的折扣率进行结算。

  (2)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工作流程如下:

  ①申请人书面申请。

  ②项目实施单位工作人员查验申请材料是否完备、符合受理条件。

  ③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工作人员及时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需补充的材料。

  ④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现场勘查并初审。

  ⑤交由领导审核完成后,如符合许可条件,核发《常德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不符合条件,向申请人核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3)区域巡查

  市容环卫大队下设6个执法中队,对分管区域内的渣土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采取“5+2、白+黑”的工作模式进行日常监管,对区域内的非法处置、漏撒、私设滥建渣土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协助查处。各中队巡查范围明细如下:

  (4)行政收费及行政处罚

  ①行政收费:对经道路运输且必须进入垃圾处理厂处置的建筑垃圾、不同建筑施工企业间可调剂利用的建筑垃圾、同一建筑施工企业不同建筑工地间可调剂利用的建筑垃圾、装饰装潢(含居民家装)企业的装饰装修垃圾,按下列标准收取建筑垃圾处理费:

  从20xx年12月15日起,原区市容环卫大队收取的建筑垃圾处理费由建筑垃圾处理企业收取。

  ②行政处罚

  项目实施单位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等违法情况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20xx年预算安排150.00万元。20xx年分三次共到位150.0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xx年8月底,共支出专项资金15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道路清理清洗费、垃圾整治清运费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对城区渣土运输车辆乱倾乱倒、沿途撒漏、扬尘污染等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管,对建筑工地出入口污染严重的问题进行重点管理与处罚,确保城区道路不受污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创城提供有效助力。

  2.20xx年度目标

  (1)产出数量

  ①核发《常德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80个。

  ②审批核准建筑垃圾处理量≥200.00万方。

  ③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收费≥60.00万元。

  ④路面、工地巡查≥300次。

  ⑤监管乡(街)14个。

  ⑥开展渣土执法培训4次。

  ⑦渣土违法立案处罚≥100起。

  ⑧督促建设工地设立出入口洗车平台≥80个。

  (2)产出质量

  ①核发证件准确率100%。

  ②建筑垃圾许可收费准确、到位率100%。

  ③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处置率和结案率100%

  (3)产出时效

  ①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及时率100%。

  ②道路清洗清理及时率100%。

  (4)产出成本

  支出规范合理率100%。

  (5)社会效益

  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6)可持续影响

  规范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发展。

  (7)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率≥9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新中元事务所接到武陵区财政局的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于20__年10月17日至10月28日进行了现场评价。执行的主要工作步骤为:听取项目实施单位情况介绍、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审核项目资金收支情况、现场核实路面清洁清理实施情况等;通过网络问卷的方式,对专项实施情况进行社会调查;经与项目实施单位、武陵区财政局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1分,评价等级为“良”,扣(得)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指标

  总分20分,实得15.5分,扣4.5分,扣分明细:

  1.绩效指标欠合理,扣2.5分。

  2.资金投入欠合理,扣2分。

  (二)过程指标

  总分20分,实得16.5分,扣3.5分,扣分明细:

  1.管理制度不健全,扣2分。

  2.制度执行欠到位,扣1.5分。

  (三)产出指标

  总分30分,实得20分,扣10分,扣分明细:

  1.数量指标4个未达标,扣3.5分。

  2.质量指标1个未达标,扣1.5分。

  3.时效指标1个未达标,扣4分。

  4.成本指标未达标,扣1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常德市城市渣土管理办法》等文件设立,项目立项规范。

  2.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单位设定的绩效指标缺少道路清理清洁服务考核等核心指标,设定的处理数字平台建筑垃圾、处理零星建筑垃圾和下达整改通知书等指标无法提供佐证资料。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

  3.资金投入

  项目实施单位未对项目明细及资金构成进行分解,预算编制欠科学。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

  20xx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50.00万元,实际均已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20xx年实际支出15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根据项目支出凭证等资料,项目资金使用均符合相关规定。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依据单位内控制度对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制度欠完善。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城区道路清理清洗未按要求进行考核、验收等,制度执行有效性待加强。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20xx年共核发《常德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41个,“≥80个”的目标未完成。

  (2)20xx年核准常德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25号楼等建筑垃圾处理量276.56万方,“≥200.00万方”的目标已完成。

  (3)收缴建筑垃圾许可收费53.64万元,“≥60.00万元”的目标未完成。

  (4)根据6个中队的《考勤记录本》及《中队工作记录本》等显示,“路面、工地巡查≥300次”的目标已完成。

  (5)监管武陵区永安街道、芙蓉街道、河洑镇、丹洲乡等共14个乡(街)的建筑垃圾行政审批与处罚等,“监管行政乡(街)14个”的目标已完成。

  (6)未获取渣土执法培训资料,“开展城管执法法律培训4次”的目标未完成。

  (7)根据《20xx年市容环卫大队行政处罚台账》及卷宗资料显示,共查处旭辉国际新城工程项目运输车辆车轮带泥、沿路抛洒建筑垃圾等共130起,“渣土运转违法立案处罚≥100起”的目标已完成。

  (8)《西城水恋(南区)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卷宗》等现场勘查记录显示,建设了41个工地出入口洗车平台,“≥80个”的目标未完成。

  2.产出质量

  (1)《常德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卷宗资料显示,均按审批流程及复核结果进行核发,“核发证件准确率100%”的目标已完成。

  (2)经抽查旭辉国际新城二标及常德碧桂园三期二标等卷宗,建筑垃圾许可收费均按常发改价服〔20xx〕480号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建筑垃圾许可收费准确、到位率100%”的目标已完成。

  (3)未提供工地土方调剂(小证)、垃圾数字平台、零星建筑垃圾处置和整改情况,“处置率和结案率100%”的目标未完成。

  3.产出时效

  (1)现场核实红庙街(青年路-人民路)改扩建工程等41个卷宗,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及时率100%”的目标已完成。

  (2)未获取道路清理清洗督查资料,“道路清洗清理及时率100%”的目标未完成。

  4.产出成本

  项目实施单位按相关管理制度支付项目资金,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况,但存在项目实施单位油卡管理松散,且相关记录不健全等情况,“成本支出规范合理率100%”的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执行,使城区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有效保障、城市品味得到有效提升,目标已完成。

  2.可持续影响

  加大了城市建设规范度,推动了城市发展。

  3.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率84.59%,“≥90%”的目标未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实施单位将武陵区14个乡(街)的渣土监管分为6块区域,交由城东、城南、城西、城北、河洑、特勤共6个中队,采取“5+2,白+黑”的监管模式,对辖区建筑垃圾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渣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未细化

  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表缺少项目构成分解,无法判断绩效目标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

  原因分析:项目预算编制欠精准。

  2.财务管理不规范

  违规将职工报账费用合计9.58万元(其中协管员节假日加班工资6.66万元、高温补助2.57万元、无偿献血慰问金0.34万元和独生子女费0.01万元)直接打到出纳(协管员身份)黄婉琪私人账户上;应付7家餐馆的加班误餐费15.43万元均转入黄国珍(武陵区乔哥芙蓉炒码粉快餐店)、黄忠力(武陵区大锅小椅金钻店)等个人账户,也未见相关委托收款书。

  3.项目管理欠到位

  (1)未按约考核。未执行道路清理清洗服务的日常监管与考核,也未对项目服务情况进行组织验收,仅通过项目实施前后照片对比、按服务量及约定单价满额测算发放服务费。

  (2)基础工作欠扎实。项目实施单位仅提供《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卷宗》(简称大证),无法提供建筑垃圾工地调剂土方量(简称小证),且也无法提供数字平台发现的建筑垃圾、零星建筑垃圾处理量、整改通知书及整改完成情况。

  (3)垃圾清运单价未经审批。现行建筑垃圾市场清运单价未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仅通过项目实施单位自行市场询价,拟定相关机械台班及人工清运单价,按实际工程量进行测算执行。

  (4)油卡管理欠到位。20xx年上半年项目实施单位油卡交由各中队自行管理,6月将油卡收回市容环卫大队进行统筹管理,且仅能提供20xx年6月的车辆加油记录,无法结合各中队巡查记录与支出的13.29万元燃油费用对其进行有效的成本分析。

  原因分析: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考核义务;项目管理责任未落实到位;垃圾清运单价的执行无相关依据;油卡管理欠精细。

  六、相关建议

  (一)科学、精细、规范设置绩效目标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预算批复,按资金规定使用方向,分阶段、分块,细化成可衡量、便考核的相关指标,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参照执行。

  (二)加强财务管理

  1.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1)将报销费用采用银行批量代发的形式,打到报销人及报销企业账户上,确保报销费用支付到位。

  (2)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据实整改欠缺的菜单明细及委托收款书,确保专项支付的合法与完整。

  2.报审清运定额。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将自行市场询价并执行的《20xx年建筑清运市场价格表》,送交主管部门进行定额审核,按审核后的定额、单价参照执行,确保其有据可依。

  (三)加强项目监管

  1.按约考核。按约及时对采购服务企业进行监管与考核,按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预期效果。

  2.加强日常工作监管。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的实施与完成情况,据实填报相关信息,形成备查台账,并及时收集归档,确保项目实施情况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3.报审清运定额。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将自行市场询价并执行的《20xx年建筑清运市场价格表》,送交主管部门进行定额审核,按审核后的定额、单价参照执行,确保其有据可依。

  4.加强油卡管控。指派专人进行油卡管理,按车辆逐一登记出车里程,并由经手人签字,办公室复核。定期对油卡费用与出车里程进行复核分析,加强油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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